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說,收費制不影響包括便利店在內的其他零售店,但包括7-11和雀喜等大型連鎖便利店已自發地對購物袋收費。當局會留意這麽做的成效,再評估是否擴大覆蓋範圍。
許連碹回應說,收費制不影響包括便利店在內的其他零售店,但包括7-11和雀喜(Cheers)等大型連鎖便利店已自發地對購物袋收費。當局會留意這麽做的成效,再評估是否擴大覆蓋範圍。
派發家用回收箱是爲了鼓勵公衆,先在家中把可再循環的物品與其他分開,再投入樓下的藍色回收箱內,以減少回收物品汙染的情況。
至于有民衆反饋需要袋子來裝垃圾,環境局發文告說:“這項收費不會導致公衆無法取得一次用袋子,因此希望大家繼續采取負責任的做法,在棄置垃圾前先把它們裝袋。”
國家環境局規定,每個購物袋須收至少5分錢,確切金額由超市業者決定。收費不限于塑料袋,也包括其他材質的袋子,如紙袋和可降解袋子。
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參與辯論時建議,把強制收費制擴大到便利店。
許連碹透露,環境局的最終目標是要執行退費制的經營者實現80%的回收率,即預計每年可回收約8億個塑料和鋁罐。
許連碹說:“在咨詢了超市業者後,我們得知多數業者打算每個袋子收5分錢,這可減緩這項收費對消費者造成的沖擊。消費者自備可重複使用的購物袋,就可免付額外的費用。”
環境局去年底率先開放讓鳳山、三巴旺西和裕華等五區的居民領取家用回收箱“Bloobox”。從本月開始,其他區居民也可以到設在全島多處的自動派發機,領取Bloobox。
環境局已經宣布最遲會在2024年中落實飲料瓶罐退費制,到時購買150毫升至三公升鋁罐和塑料瓶裝的飲料,須支付1角或2角的押金,退還瓶罐才可取回。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星期四(3月2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永續開支預算時,公布新條例的生效日期。環境局在去年初宣布要對一次用購物袋收費的計劃。
明年落實飲料瓶罐退費制
針對有公衆關注業者可能從中牟利,她說,所有必須收費的超市業者都已經表明,會把這些收款用在環保和社會公益用途。
我國的零廢棄總藍圖目標是到了2030年,把送往實馬高垃圾埋置場的垃圾量減少三成;要達到這個目標,除了減少浪費,另一個重要步驟是鼓勵民衆養成正確的回收習慣。
至于電子垃圾回收制,從2021年7月開始實行以來已收集超過9000噸的電子垃圾。不過,資訊通信科技器材、電池和電燈的回收率不到4%,大型家電18%,這些領域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新條例涵蓋所有年營業額超過1億元的實體超市連鎖集團。根據2021年的數據,這包括職總平價、昇菘、百美,以及DFI零售集團旗下的冷藏公司和巨人超市。它們旗下的大約400家門店約占本地超市門店總數的三分之二。
許連碹認爲,有了電子垃圾回收制和即將推行的飲料瓶罐退費制、更多宣導活動,以及更多機構自發地將其他材質的廢料如紙和布等分類,都有助于減少藍色回收箱的汙染情況。
可領家用回收箱Bloobox
本地五個連鎖超市品牌的大約400家門店從今年7月3日起,須向索取一次用購物袋的顧客收費,每個至少5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