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超市將對購物塑料袋收費,有議員擔心超市業者可能趁機牟取暴利。對此,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指出,消費者可自備購物袋,不讓業者有機可趁。
國家環境局規定從明年中起,所有年營業額超過1億元的實體超市,都必須對塑料袋等一次性購物袋收費,每個至少5分錢。
對于當局的這個決定,林偉傑醫生(三巴旺集選區)問,5分遠遠超出購買袋子的成本價,要如何確保超市業者不會趁機牟取暴利,以及保證業者善用款項資助可持續發展項目,或是幫助低收入家庭。
傅海燕答說,就算沒有這個新規定,好些商店已經開始對購物袋收費,商家這麽做是爲了保護環境,這是好事。
她提醒,只要大家自備購物袋,這筆開銷完全是可以避免的。這正是政府希望人們能培養的習慣,即出門時帶個可重複使用的袋子,這樣一來,消費者就無須花錢買購物袋,業者也就無法從中牟利了。
“我堅信,大家爲保護環境而展開的氣候行動不應看個人收入多寡。無論是低收入或是高收入家庭,每個人都有能力爲減少浪費和環保做出貢獻。”
根據規定,超市業者須公開它們發出多少個袋子、收取了多少款項,以及如何使用這筆錢。
民衆擔心缺塑料袋裝垃圾
環境局去年9月進行了一項問卷調查,約1000人受訪。結果顯示,近九成受訪者同意,他們有責任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超過七成同意強制收費有助減少使用這些袋子。
不過,民衆普遍擔心實行購物袋收費制後,會缺少可用來裝垃圾的塑料袋。
對此,傅海燕在宣布收費制時強調,收費不等于禁用,不是全面封閉公衆取得塑料袋的管道。這只是一個提醒,希望人們養成自備袋子的習慣,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她引述《聯合早報》讀者劉伊甯的投函說:“在人民多拿一個塑料袋的那一刻,如果能思考‘是不是需要這個袋子’時,已在心中種下一顆幸福、良善的種子,也爲自己、國家和地球種下一個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