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控狀,2013年至2019年,被告每年少報介于2萬1000多元至8萬9000多元收入,以此少繳3400余元至1萬5000余元所得稅。七年累計下來,被告共少繳所得稅5萬9593元。
被告是新航機師,他被控至今都在休無薪假。
律師也說,這起事件相信會影響被告的職業生涯,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新加坡國內稅務局則發文告強調,當局嚴正看待逃稅或誤報所得稅等罪行,違例者將面對嚴厲懲罰,包括被令繳交相當于逃稅金額四倍的罰金,也可能被判坐牢。
調查顯示,被告在馬裏士他路(Balestier Road)及金炎路(Kim Yam Road)出租房間,但是從2013年至2019年,他多次謊報租房所得,甚至提交假文件“證明”自己虛報的年收入,借此逃稅。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是初犯,他爲自己的錯誤行爲感到後悔,他從當局調查展開至今一直全力配合,並已經把早前少繳的欠稅還清。
七年少報40多萬元收入,新加坡航空公司飛機師逃稅超過5萬9000元,認罪後被判坐牢和繳付罰金。
被告是51歲的徐清霭,他總共面對13項抵觸所得稅法令的控狀,星期五(4月21日)在國家法院承認其中四項,法官把其余控狀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六個月及繳付18萬1996元罰金。
被告逃稅最多的一年是2014年,被告在那一年的收入是23萬6537元,但他謊報只有14萬6858元,少繳1萬5354元所得稅。
針對這起案件,新航發言人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表示不願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