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俊傑(左起)、路易陳及劉金元。(取自早報網)
涉嫌借出Singpass和銀行戶頭,賺取200元(新幣,下同)至500元傭金,6人于今早被控。
根據《新明日報》報道,6名被告分別是潘志豪(24歲)、劉金元(22歲)、李俊傑(23歲)、穆罕默德海魯尼紮(22歲)、路易陳(26歲)和穆罕默德利萬(23歲),他們分別各面對一到6項控狀,包括抵觸濫用電腦法令、欺騙和不誠實接收贓物罪名。
其中三名被告,穆罕默德海魯尼紮、路易陳和穆罕默德利萬各涉及不同案件。根據控狀,他們分別在去年5月到9月期間,把自己的Singpass登錄資料交給他人,以賺取200元至500元的傭金,因而抵觸濫用電腦法令。
根據控狀,路易陳和穆罕默德利萬也涉及把銀行戶頭登錄資料和提款卡交給他人。
另外,被告潘志豪則是在去年8月到9月期間,欺騙銀行開設戶頭,並與其他人共謀,把銀行戶頭的登錄資料和密碼交給另一名被告劉金元。
潘志豪甚至刪除與劉金元的網上聊天記錄,內容是有關把銀行戶頭相關資料交給對方,以避開讓警方查看。
被告李俊傑涉嫌于2020年12月到去年1月,騙銀行開設戶頭,並把資料、提款卡交給他人。
6名被告中,只有穆罕默德利萬不獲保釋,其他5人皆保釋在外。
根據控狀,被告穆罕默德利萬在去年5月到6月期間,幫忙收取了超過5000元的贓款,以及兩個價值約2500元的金手镯,相信是被偷來的物品。
若罪名成立,將被判坐牢最長5年,或是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