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國家反腐敗任重道遠,應該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
根據“透明國際”公布的2022年全球清廉指數排行榜,新加坡清廉指數名列前茅,成爲整個亞洲清廉指數最高的國家。
在清廉指數排行榜上,有全球將近170個國家和地區,其中,丹麥清廉指數達到90分,排名第一,而新加坡的清廉指數爲83,排名第五。也是亞洲唯一一個上榜前10名的國家。
作爲世界上最清廉的國家之一,新加坡最新的國家清廉指數爲84,是世界上第六個腐敗程度最低的國家,位列亞洲第一。
新加坡僅僅用了60余年就從腐敗橫行的前英國殖民地徹底轉變爲擁有零容忍反腐文化的國家,其經驗值得參考和借鑒。
他們的做法就是依靠強大的司法系統及其嚴厲、公正執法而聞名于世。
貪汙調查局(CPIB)是新加坡的專門反腐機構,負責調查和采取法律行動打擊腐敗。
例如,新加坡貪汙調查局發布文告,指控國家公園局市政景觀處的兩位處長涉嫌貪汙受賄。控方指兩人在2018年接受賄賂,免費入住澳門酒店,享受價值258元新幣的酒店客房住宿。其中一人還獲享6次免費交通服務。
258元?不是漏字了吧!沒有“萬”字?
馬上再看一眼,還是258元,不過是新幣!
兌換成人民幣是多少?約1263元人民幣!
兩名處長受賄1263元人民幣被抓?有沒有搞錯?這點錢,夠大酒店的一頓飯錢嗎?夠半瓶茅台酒錢嗎?
說白了,兩位處長就是接受客戶的安排白住了一晚上酒店,其中一位估計拿什麽資料或東西之類,得到了來回3趟的車接車送。
這也不行!新加坡的法律就這麽狠。
爲了確保納稅人的每一分錢怎麽花的都要有交代,新加坡政府對官員的貪腐行爲制定了極爲嚴厲和詳細的懲罰措施。
李光耀對貪婪、腐化和墮落深惡痛絕,曾給自己的政府立下規矩:“小心翼翼對待人民的信任,避免因管理不當和貪腐糟蹋了它。”
在新加坡,賄賂不設起刑點,據說接受或贈予1元都算受賄或行賄,給予公務員一包價值5角錢的咖啡粉可能被視爲行賄而被判刑。
對腐敗零容忍,讓每個公務員都如履薄冰,老老實實爲人民服務,就別想亂七糟八的了!如果你想發財,那就自己去開公司,不要指望在政府裏搞貪汙受賄。
被抓的兩位處長內心獨白:我們不是生活在一個清廉的世界,只是不幸生活在一個清廉的國度。
在新加坡立國之初,第一代執政黨領導集體把清正廉潔作爲執政的基礎,敢于打“大老虎”,向民衆展示了反腐敗的決心。
強大的反腐敗政治意願是新加坡腐敗治理的重要成功要素之一。一是徹底地分析腐敗的原因;二是從腐敗根源著手,實施反腐措施;三是爲執行反腐措施投入足夠的人力和財力;四是爲抑制腐敗提供強烈的激勵,並進行嚴懲;五是建立獨立的反腐機構;六是不斷檢查過程和成效,作出調整;七是鼓勵公民參與反腐過程。
新加坡執政黨人民行動黨把白色作爲本黨的主題色,將一身白衣作爲黨服,將腐敗問題上升到亡黨和亡國的程度上看待。
新加坡反腐的成功歸功于其零容忍文化,他們制定和執行了一系列零容忍的反腐敗法律制度和政策,不對腐敗報以任何同情,報告和處罰包括輕微行爲不端在內的一切腐敗行爲。
在新加坡《預防腐敗法》中,新加坡政府對腐敗做了宏觀的定義,任何形式的報酬,任何禮品、借款,任何職位的雇傭和合同,任何贈與、關于報酬的所有保證與許諾都會成爲《預防腐敗法》針對的對象。
新加坡公務員的薪水並沒有外界想象的高。特別是對廣大中層及以下公務員來說,其薪水只是跟市場上同類工作相當而已。公務員的社會地位和社會責任、相對穩定的工作環境等才是吸引人才進入政府部門工作的主要原因。
新加坡政府不僅將清正廉潔作爲政府執政合法性的重要組成部分,還將之作爲中小學學習教育的重要內容貫穿于課程設計之中,使青少年認識到腐敗是嚴重的社會罪惡,以此樹立和培養廉政觀念。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關鍵是“不想腐”,只有形成“不想腐”的反腐敗文化,才是解決腐敗問題的終極制勝之道。
腐敗的實質是道德和倫理問題,而不是經濟問題。經濟問題只是表象。不論從曆史上、現實中還是大量經驗研究都表明,工資水平高和嚴刑峻法有時不僅不能反腐,甚至可能讓公務員更加腐敗、腐敗更加隱蔽和後果更加惡劣。
零容忍反腐文化的形成不僅僅需要對權力的監督制衡——打“大老虎”,更需要長期對最微小不當行爲的零容忍——打“蒼蠅”。
這裏的“蒼蠅”不僅僅指涉事人員職級低,更指可能夠不上違法犯罪刑罰的不當行爲。這需要一系列針對采購、會計和後勤物資等制度和管理手段的輔助。在大數據時代,技術賦能組織管理可以有效地識別和發現隱藏較深的“微腐敗”行爲,防患于未然,將腐敗行爲遏制在萌芽中。
建立健全法治體系,形成遵紀守法、伸手必被捉的法律遵從文化。只有形成零容忍的反腐敗文化,政府工作人員不管是在何職位從事何種工作,才能真正做到不想腐。
根據新加坡反貪汙調查局的工作人員介紹,隸清貪汙之所以奏效,不是因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或是先進的偵探技術,而是李光耀有決心證明給群衆看,即使他親手栽培的同僚貪汙,也同樣會被偵辦,“沒有特權,沒有僥幸”。
鄭章遠是李光耀的老朋友,曾經爲爭取獨立與李光耀並肩戰鬥,創建了新加坡共和國。從1979年起,鄭章遠擔任國家發展部部長,在實施“居者有其屋”政策過程中作出過很大貢獻,是李光耀得力的內閣成員。
然而,1986年11月,鄭章遠的一個老朋友在反貪汙調查局盤問下,承認曾經前後給過鄭兩筆各爲40萬新元的現款。
反貪汙調查局很快就找鄭章遠調查。鄭章遠不僅否認拿了錢,還企圖跟反貪汙調查局高級助理局長討價還價,要求他不要再查下去,內閣秘書向總理李光耀報告了事態的發展,並告知鄭章遠要求見一見他。李光耀答複說,必須等調查結束之後才能見。1986年12月的一天,鄭章遠服用安眠藥自盡。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不知道其他國家反腐敗不力傷害的是什麽,信心?信任?似乎都有,又好像沒有。
新加坡的成績再一次震驚世人,對待貪汙腐敗零容忍,有貪必罰,有腐必懲,以國家的發展和群衆的利益爲首,這是值得全世界的地區國家學習和借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