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男和125女因涉及欺詐或當錢騾,目前正協助警方調查,他們的年齡介于16歲至7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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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調將嚴正看待任何涉嫌詐騙的行爲,違法者將依法嚴懲。警方也提醒公衆,切勿向他人提供銀行戶頭或電話號碼,以免卷入騙案,成爲騙子同夥。
這些嫌犯將可能面對欺詐、洗黑錢或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
文告指出,這些嫌犯相信涉及超過1200起詐騙案,包括釣魚詐騙、假冒政府官員、投資、求職、假冒朋友、借貸和電子商務等騙案,涉案總金額超過700萬元。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四(4月27日)發文告說,商業調查局聯合七大警署在4月15日至27日展開爲期兩周的執法行動。
欺詐一旦罪成,他們將面臨最長10年的監禁和罰款;洗黑錢罪名一旦成立,將面臨最長10年監禁,最高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無照提供付款服務若罪成,將面對最長三年監禁,最高12萬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359人涉嫌欺詐或充當錢騾被警方調查,其中年齡最小的嫌犯僅16歲,涉案總金額逾7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