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 涉欺詐或充當錢騾 359男女被警方調查409人涉詐騙或當錢騾 受害者損失逾1090萬元
“如果新法律的出台先一步阻止了人們當錢騾,導致被提控的人有所減少,這會是值得歡迎的進展。”
楊莉明舉例說,騙子往往不會露面,只會突然打電話求助,或給出一些經過精心排練的理由,要受害人提供銀行戶頭讓他人接收或轉移錢款。“騙子也經常找理由要你的銀行登錄資料或Singpass驗證信息,但試想想,你爲何要把鎖匙交給他人來解鎖你的貴重物品?這些‘危險信號’絕不是全部,但理應敲響警鍾。”
政府修法加強取締濫用銀行和Singpass賬戶的情況,但新罪名不是爲了懲罰那些被騙取賬戶資料,或需要家人幫助卻被出賣的人。警方會全面調查案件,總檢察署也會仔細評估案情才決定是否提控。
總檢察署也會酌情考慮個別案情,即使證據達到提控的門檻,仍會判斷這麽做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這與目前的做法一致。
貪汙、販毒和其他嚴重犯罪(沒收利益)(修正)法案,以及濫用電腦(修正)法案星期二(5月9日)在國會三讀通過,料于今年第四季全面落實。
數名議員參與兩項法案二讀辯論時,提出有人可能因爲被騙才會交出銀行和Singpass賬戶資料,或原本只是要委托家人朋友幫忙用賬戶轉賬,結果遭對方出賣。
黃國光(義順集選區)則要求部長說明人們應注意哪些“危險信號”(red flag),以免觸犯疏忽洗錢的罪名。
針對林瑞蓮(阿裕尼集選區)詢問新罪名是否意味著更高比率的錢騾能被提控,楊莉明說,法案無疑能讓警方更好地打擊錢騾以及濫用Singpass的人,但其用意不是要讓更多人被控,而是要大幅減少錢騾人數。
通訊及新聞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回應說,法案不是要針對那些沒理由認爲自己經手的是犯罪收益,或正促成犯罪行爲的人,警方在調查過程中會考慮當事人的心智能力、事件背景等因素,也會判斷當事人是否陷入騙局,才會在釣魚網站上輸入銀行或Singpass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