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患有重郁症,無法控制情緒,影響她的判斷力,兒子也已原諒她。另外,被告目前在接受治療,希望修複與孩子的關系。
41歲的被告面對一項使用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控狀,她星期三(5月17日)認罪後,被判坐牢兩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11歲的兒子在2021年11月6日早上10時許,拿了被告的備用手機,跑進她的房間玩手機。
當時,兒子躺在床上躲在被窩玩手機。被告邊拉開被子,邊刺向兒子,刀子穿過被單,刺傷兒子的右大腿。兒子的痛得大叫,傷口流血,趕快跑回自己的房間鎖上門,報警求助。
兒子隨後被送入竹腳婦幼醫院,住院20天。
患上重郁症的母親不滿兒子不聽話,未經同意在她的房間玩手機,一怒之下到廚房拿水果刀,刺傷11歲兒子的大腿。
主控官說,被告曾在1999年犯下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罪行。被告刺傷自己的孩子,背叛母子間的信任。另外,被告的病情並不影響她的判斷力,因此主控官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兩至三個月。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兩個月。(人名譯音)
被告警告兒子不可擅自進入她的房間,兒子卻充耳不聞。她生氣走到廚房拿起一把刀刃約9公分的水果刀後,走回房間。
爲保護受害者,法官谕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