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食肆揮刀刺傷熟人,56歲男子在幹案一小時內落網,將被控上法庭。他也被指涉及一起偷竊案。
警方對暴力罪行持嚴肅態度,危害公衆安全的涉案者將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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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調查和查閱電眼後,勿洛警署警員掌握了涉案男子的身份,在接獲報案的一個小時內就逮捕了一名56歲男子。
據《海峽時報》報道,這起砍人事件發生在一家食肆內。一名雞飯攤員工說,涉案兩人原本一起喝咖啡,卻不知何故突然吵了起來。被捕男子跟著從背包拿出刀子,把對方推倒後朝他的脖子和手臂連刺幾刀,然後逃離現場。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五(6月16日)發文告說,警方于星期四(15日)中午約12時40分接獲報案,指一名57歲男子在淡濱尼中1路被另一名男子刺傷。
初步調查顯示,涉案的男子跟傷者是點頭之交,他相信還涉及一起偷竊案。
男子將于星期六(17日)被控。根據刑事法典第326節條文,持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最長15年,也可能面對罰款和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