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中介:通過“幽靈員工”獲聘請客工配額是公開秘密
人力部外籍勞工管理監察處長張麗蓮說,人力部嚴正看待這類非法行爲,並會逮捕和提控違法者。
雇主如果聘請非法就業的外國人,每項控狀若罪名成立,可面對不超過3萬元罰款,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若被定罪,他們也不能請外籍員工。
公衆若察覺有可疑雇傭行爲,可撥電6438 5122或電郵[email protected]通報,所提供資料將被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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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部提醒,雇傭外來人力法令規定,所有雇主和申請者在提交工作證件申請時,要據實申報。做出虛假聲明屬于嚴重罪行,一旦罪名成立,可罰款最高2萬元或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違規雇主也會被禁止雇用外籍員工,工作證件申請者也可被提控,及永久禁止在新加坡工作。
教育部兼人力部政務部長顔曉芳去年11月在國會披露,人力部從2015年至2021年,每年平均接到660起關于“幽靈員工”的舉報,被處以行政罰款的雇主每年平均有11人。罰金數額介于1250元至20萬元不等,中位數爲1萬5000元。
人力部星期六(5月20日)發文告說,當局在本月16日和17日一連兩天在全島展開執法行動,突擊19個包括食品攤位、住家及辦公室在內的場所,逮捕27人,充公80個數碼器材,如手提電腦、手機、存儲設備及付款記錄。
一名有近15年人力中介經驗的中介說,雇主通過“幽靈員工”取得聘請客工配額,已是公開秘密,特別是那些亟需客工的行業,例如建築業和海事業。但他指一般是個別雇主請認識的親朋戚友幫忙,公司有正常業務,人力部文告提及的空殼公司情況較爲少見。
通過幽靈員工人頭 取得外籍員工配額
根據文告,違法者的作案手法,是爲名義上受雇于公司的新加坡公民繳交公積金,但實際上他們並非公司員工。此舉旨在通過幽靈員工的人頭,取得可聘請外籍員工的配額。涉案公司取得配額後,通過虛假聲明申請引進外籍員工,客工之後會用非法手段取得的工作證件,來新工作。
一名不願具名的雇主認爲,犯罪團夥成員落網,可能是俗稱人頭的幽靈員工沒有如期拿到公積金而去舉報,才揭發這類欺詐行爲。 這些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在“借出”名字前,會和需要外籍雇員配額的公司談妥,每月要獲得多少公積金。例如公司可能承諾以每月最低薪金門檻1400元爲准,爲人頭繳付37%的公積金,即500多元。這些人頭通常也只有公積金“進賬”,沒有現金入口袋。
在沒有合法證件的情況下就業的外國人,也可能面對最高2萬元罰款、坐牢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若罪名成立,他們也永不得來新加坡工作。
有犯罪團夥設空殼公司,招聘本地人充當“幽靈員工”,並爲他們繳付公積金,以取得外籍雇員配額,非法引進290名客工。最終,27名來自同一團夥的嫌犯,因涉及非法雇傭行爲,被人力部逮捕。
對27名嫌犯的調查還在進行中,目前尚不清楚涉及多少名新加坡籍員工和多少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