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在新加坡眼微博發的一則求助帖,引來網友評論如潮:
有人認爲這種做法不可取
kittyziwei113:
都要離開了,還想著保留PR, 自己掂掂,貪心不?
攝影達人_ssssss:
如果自己找公司交CPF,又不存在合法工作合約,一查一個准!最多給你續一年,ICA又不傻,年年這麽多人申請PR,既然都回國了,不如把名額讓給需要的人吧!這又不是澳洲 美國 綠卡永久的
TheJennyU:
有困難度 頂多每次一年一簽 之前朋友因爲離開了即使有cpf以及每年回來renew REP 也在renew三次後被ICA拒發了新的REP
PortiaJX:
PR re-entry permit審核有一項是每年平均在新加坡待的時間要超過6個月,人都不在新加坡了,時間這一項就滿足不了啊……
但也有人給出解決辦法
Iris_yao_yao:
感覺一切都不好說 我認識一個人 這五年只待了不到一年 更新re-entry permit 前沒多久來新加坡 ICA就給續了五年 這期間有一間公司幫助交的CPF 然後還出了一封推薦信類似的東西 你可以參考一下
樂鍋鍋:
cpf是人和雇主一起交的,如果找得到雇主幫你交理論上可以。
好吧,我們就來說說花式繳CPF(公積金)續PR這件事,有多靠譜?
首先要明白,CPF是每個新加坡人在工作時存的公積金(當然也有人爲自己不工作的太太或者父母填補公積金戶頭的,那個姑且不論)。換句話說,有繳納公積金,就代表你對社會有貢獻,所以無論是在申請還是續PR的時候,CPF的記錄都至關重要。
一般說來,只要有在新加坡繳納公積金的記錄,續新加坡PR是不難的。像有種情況:回中國發展,是新加坡注冊機構的中國分支機構工作,續PR也是沒問題的。
關鍵是不少人已經離開新加坡回到中國或去了別的國家,事實上已經沒有繳納公積金的記錄,沒爲新加坡做貢獻了,那要再續PR,就有點懸了。即便能夠續到,所聽到的絕大多數例子,都只有1年。
不少人就動腦筋,能不能我在哪個公司挂靠一下,請他們幫我繳納公積金呢?老實講,這樣做的人大有人在。也有公司非常願意請這樣的所謂“幽靈員工”,畢竟PR和公民一樣,都是可以爲公司申請更多的工作准證配額,做貢獻的。
但是~新加坡政府對這種僞造雇傭假象的做法盯得很緊,一旦被發現,雇主和“幽靈員工”都得受罰,PR就妥妥地保不住了!
網友所說“爲自己繳納CPF”,老實說腦洞開得有點大!因爲按照規定,只有企業才有資格爲員工繳納CPF,那你要“爲自己繳納CPF”,就必須先開間公司,而且公司應該是有運作,有進錢、出錢流水賬的。如果公司就只有一個空殼,什麽事情都沒有做,什麽錢都沒有賺,你說你要以雇用自己的方式,爲自己繳納CPF來續PR,移民廳會信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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