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緩解校車司機短缺和運營成本上漲問題,教育部將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提供業者額外的外勞配額,以及實施新合同條例。
文告指出,這些合同修訂將從2024年及以後開始提供服務,所授予運營商的新合同開始生效。
另外,教育部也將修訂校車合同範本,允許運營商分別爲初始合同(initial contract)和選擇期(option periods)提交兩套校車費用。如此一來,業者可將預期成本增加納入考量,無須在整個合同期限內,因受合同約束而維持同一個費用。
文告說,教育部已經向校車協會和運營商說明情況,通知他們可向教育部提交申請,要求增加校車司機的外勞配額。“我們將繼續與運營商密切合作,根據他們的需求、考慮他們爲學校提供服務的參與度,以及他們在積極招聘本地校車司機所做出的努力,逐步增加外籍工人。”
教育部也根據校車協會和業內的反饋,對校車合同範本進行其他修訂,以讓運營商在與學校和家長討論服務條款時,有更大的討論空間。這些修訂包括,調整接送距離範圍,並允許運營商指定共同的接送點。
教育部星期一(6月12日)發文告說,教育部、交通部與人力部經仔細討論後,認爲有必要爲指定校車運營商提供額外的外勞配額,以在有限時間內增加校車司機的人手。
根據修訂後的合同,運營商有義務將居住在學校四公裏範圍內的學生接送至學校,而不是之前的六公裏。住在距離學校更遠的家長仍可以要求運營商提供服務,而巴士運營商將盡力考慮這個要求,並按照協商的價格提供服務,而不受任何合同的頂限約束。
目前,學校須使用由教育部提供的合同範本,通過招標程序選擇校車運營商。經修訂後,學校將根據業者提供的兩套車費來做出選擇。修訂後的校車合同範本將包括,爲期兩年的初始合同期,及爲期兩年的選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