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早前承認其中五項控狀,法官把其余控狀納入考量後,于星期五(6月16日)在國家法院做出判決。
被告是49歲的葉建星,他面對抵觸防止騷擾法令、刑事恐嚇及抵觸濫用毒品法令等共14控狀。
調查官問被告爲何騷擾受害者兒子時,被告理直氣壯地說,沒對後者做任何不當行爲。被告他還說:“他至今不是安然無恙嗎?”
恐嚇受害者 若不跟他回家就對她動手
案情披露,被告也于2021年企圖販運至少217克冰毒。
根據案情,受害者是一名32歲女子,育有一名13歲兒子。被告與受害者于2019年開始交往,2020年年中分手。
被告無法接受分手的事實,三番四次發短信騷擾受害者。2020年8月21日,被告更尾隨從事送貨員的受害者,幹擾對方工作。被告恐嚇受害者,若不跟他回家,就對她動手。
受害者不堪騷擾,屏蔽被告,被告發現後創建新賬號並轉移目標,騷擾受害者兒子。被告也將受害者的電話號碼和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放上網。
不堪與女友分手,涉毒男子多次騷擾對方,還恐嚇傷害她的兒子,被判坐牢26年四個月,外加15下鞭刑。
法官馬文德嚴厲斥責被告,指被告通過各種方式騷擾受害者,不僅將對方的個資放上網,損害她的名聲,更對她年紀尚輕的兒子下手。法官說,被告接受調查時的說辭,也足以看出他毫無悔意。
受害者于2020年9月10日報警。被告接受調查時稱,他與受害者的短信是私人資料,不知會因此被控上法庭。被告也稱,他與受害者並未分手,因此後者不可再見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