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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老人再婚的因素較多,不僅僅是老人本身問題,還有雙方家庭關系、贍養義務、經濟財産等問題,但最大的問題是子女的不理解和阻撓。
由于傳統觀念的影響,老年人再婚困難重重。很多老人因爲子女的阻撓而不能再婚,有些老年人因爲子女阻攔只好同居、“走婚”。
子女不支持老人再婚,有的是因爲難忘親生父母,感情上難以接受後爸後媽。還有的人覺得面子上不好看,認爲老人這麽大歲數了再婚丟人。
這實際上是觀念不正確,如能體諒父母含辛茹苦養大兒女不容易,年紀大了,一人寂寞孤獨,再孝順的兒女也不如老伴,要是這樣理解老人的難處就會支持老人再婚。
再是現在生活條件好了,特別是退休人員,衣食無憂,有些老人年齡不算老,身強力壯的,找老伴也是正常生理需要,無可厚非。
但就是正常的生理需要卻被有些子女人爲阻攔,不同意老人再婚,以不養相威脅,老人被迫放棄再婚的想法,還有的只好同居、“走婚”。
但是這種同居、“走婚”,不合法,不受法律保護,所謂名不正言不順,一旦發生問題,得不到有效保護,還被街坊鄰居恥笑。
有位退休幹部因子女不同意再婚,一氣之下獨居。自己整天生氣,影響身體健康,有一次叫女人來過夫妻生活時,突發心髒病當場死亡。
這老人本來身體很健康,七十多歲,要是子女支持他再婚,還能幸福地多活幾年,結果老人死的令人歎息,子女的行爲也人們所诟病。
其實法律有明文規定,老人有再婚追求幸福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幹涉阻止。可實際多少老人因爲子女的阻撓而不能再婚,只能執手相看淚眼!
老人喪偶最難過的就是孤獨,沒了老伴,一個人承受身心的寂寞,這種情況嚴重影響老人的健康,威脅老人的生命。
據國外的一項研究發現,老年人喪偶後死亡的危險會大大增加,六十六歲至七十歲的女性喪偶後的死亡率是同齡未喪偶者的2.16倍。
同時,這項研究還發現:老年人喪偶後兩三年內的死亡危險最大,是同齡未喪偶者的2.76倍。
老年人再婚不僅是生理需要,更是心理需要,生活需要。再孝順的兒女比不上半路夫妻,老年人比青年人更有需要伴侶互相照顧,是相依爲命。
可不少子女完全不念父母恩情,也沒有真正考慮老人生活實際需要,僅以各自經濟或所謂面子爲由,粗暴幹涉阻止老人再婚。
老人再婚並不羞恥,如果子女支持,老人再婚後幸福,對子女來說既盡了孝心,又有更多的時間安心工作學習,教育子女,不更好嗎?
有位朋友因父親去世,母親還年輕想找個老伴,他非常支持。因其母沒有收入,男方子女怕以後受連累,朋友親自上門做工作。
爲了打消他們的顧慮,朋友向他們保證如果老母去世,不用他們安葬;如男方早逝,他就接回老母不用他們贍養,不過兩位老人的事按照法律程序辦。
朋友的真誠和努力終于促成了老人再婚,兩位老人幸福地過了近十年。後來朋友繼父因病早逝,他很快就把母親接回家,沒用他們養,人們紛紛稱贊他是個孝順的好兒子。
阻礙老人再婚的還有經濟問題,無非是老人的退休金、存款、房産等財産問題,有的子女貪圖老人錢財才不想叫老人再婚。
如果老人沒錢財,需要子女拿出錢來供養,再婚幾率很小。癡心父母古來多,孝順兒女知多少?這種情況下支持老人再婚的兒女確實令人稱贊。
有位姓孫的老人,妻子常年臥病在床需要他照顧,還要供應兩個孩子上大學,生活非常艱辛,還好老孫都挺過來了。
好不容易孩子成家立業了,該輕松享福了,妻子去世了。兒子小孫非常理解父親的苦,感恩父親的付出,想要父親找位健康的老伴,安度晚年。
可老孫不同意,主要自己是農村的沒有經濟來源,一切要靠兒女,要是再婚,更增加了兒女的負擔,這種情況在農村確實很難。
小孫和賢惠的妻子先說服老孫,爲父親當紅娘,向繼母許諾贍養並爲她養老送終,打消了老人的顧慮,終于讓父親喜結連理,小孫爲父求婚的事成爲美談。
老孫再婚後生活幸福,夫妻十分恩愛。老孫像換了個人,有使不完的勁,又會精打細算過日子,不但不需要子女的錢,還常送農産品給子女。
小孫勸父再婚成爲美談,小孫自己卻說父親再婚大家都好,老人生活幸福快樂,自己省心省事還省錢,何樂而不爲?
如果老人有條件再婚,請子女們向小孫學習。父母辛苦養育你幾十年,幫你成家立業耗費了他們一生心血,你就不能讓他們有個幸福的晚年?
百善孝爲先,當子女的要真正孝敬老人,就應該支持老人再婚,讓老人幸福,爲子孫樹立榜樣,這個家庭必定和睦,生活必然幸福。
贍養老人是兒女的本分,好兒不爭家産。子女不要眼盯著老人那點錢財家産,老人來日可期,而子女來日方長,孝順老人必有福報!
老年人再婚盡管難度很大,困難重重,但歸根結底是子女問題,子女無非一是貪老人的錢財,再是不願贍養老人,這都是自私的表現,是不對的。
只要子女體諒父母,切實盡心盡孝,很容易清除老人再婚的障礙。有法律保障老人的合法權益,子女孝順支持,老人晚年就能繪畫最美夕陽紅!
祝願天下老人們都幸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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