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貸需求的民衆注意了!政府最新修改了遊戲規則。
1月8日,國會通過了《放貸人(修正)法案》。在全新的法案下,借貸者今後無論向多少家放貸商借錢,年薪超過2萬元者的借款總額,只能以六個月收入爲限。年薪少于2萬元者最多只能借3000元。
那些需要借錢的低收入人群,會不會被新條例“逼上絕路”?
目前,年薪少于2萬元者,能向每個放貸商借最多3000元;年薪低于3萬元者,借款總額則以兩個月收入爲限;而年薪低于12萬者,借款總額則是以四個月收入爲限。
換句話說,早前借貸者都能夠“無上限”地向多個放貸商提出借貸要求,借貸總額度取決于放貸商的數量。然而,隨著新條例的推出,借貸者的年薪將成爲借貸額度的唯一指標。這無疑是斷了借貸者的“財路”!
政府爲何突然修改該法案?
事出必有因。律政部兼財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本月8日在國會提出放貸人(修正)法案二讀時透露,在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間,本地有600多名借貸者(約占借貸總人數的2%),還債後所剩的余款,仍超過當前的借貸總額。
英蘭妮還說,去年第三季一共有4萬1000人向放貸商借錢。他們當中有高達80%是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尚未還清的債務高達 3.39億新元,平均每人將近 8300元。
政府決定要修正該法案,是爲了加強對借貸業的管制,保護借貸者的利益,防止他們超額借貸,同時也避免了因不良放貸商泄露借貸者的個人資料而受到大耳窿騷擾。
高利貸商家樂開了懷
對于該法案的修改,有好幾名議員在國會上提問時都表示,這很可能會幫著非法借貸商拉生意。其中一名議員是任梓銘(馬西嶺——油池集選區),他雖然支持法案的修改,卻擔憂借貸者日後很可能會將目光投向非法放貸商,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大耳窿”。
新加坡借貸協會會長陳彼得表示,更嚴厲的借貸條件有助于減少借貸者因超額借貸而無法償還的情況發生,但他不排除,若借貸者無法借到足夠的款項,他們也許會轉向大大耳窿借錢。不過,陳彼得指出,這是借貸者需要爲自己負起的責任。
網友William Choo也表示,雖然貸款限額的修改是很合時宜的,但如果需要現金的人轉而向非正式渠道甚至是地下渠道借款,那麽超額借貸的問題依舊得不到解決。
英蘭妮指出,兩者不存在矛盾,也沒有數據顯示收緊放貸政策將會助長非法大耳窿的生意。
她說,警方在2015年開始收緊放貸政策,那一年,警方逮捕了1255名從事非法放貸活動者,隔年(2016年)則逮捕了1100人,人數有所下降而不是增加。
2016年所接獲的非法放貸相關活動的報案大約有550起,創下了十年來的新低。英蘭妮用這些數據說明,並沒有證據顯示,收緊放貸條例會促使更多人向非法放貸者借錢。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雖然數據是如此,但大耳窿現在也越變越高科技,既然“上有政策”,他們肯定也會“下有對策”,讓有需要借錢卻走投無路的人能夠輕易找到他們。
不排除借貸商看准一些低薪借貸者無其他借錢門路而做出相應調整,向他們征收更高額的利息。
對那些收入不高,手頭緊又迫切需要用到現金的人來說,除了大耳窿之外,他們有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呢?
有想法、有點子的年輕人如果想借錢創業,卻因爲收入不高而被拒,他們是不是鐵定就在起跑線上輸給一個“富二代”呢?窮則更窮,富則更富,這會不會成爲新加坡人民的未來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