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吧。
月薪過萬的國會議員,每天的公務停車費用只須一塊錢?爲何教職員也是公務員就享受不到同等福利?
相信很多人今早看了這則新聞後都有同感。
本地主流媒體一早紛紛報道說,國會議員每年只需支付365元,就可以憑停車年票在進行公務時,將汽車停放在全島任何一個建屋發展局的停車場和國會大廈內。不過停放在其他政府部門就必須另外支付停車費。
一年365元即意味著,每天只需花一元,就可以解決大部分的停車費用。
網民很酸也很有創意
難怪有網民嘲諷道,原來我們的國會議員們都是窮苦人家,人民才是真正的富X代,所以政府才需要接濟議員們的停車費用。
對此,建屋發展局發言人在《聯合早報》上的解釋如下:
由于議員沒有在選區內的建屋局停車場全天停車或停過夜,他們支付的停車費,是現有建屋局停車月票收費的約三分之一。
目前,建屋局管理的露天停車場針對非居民的月票是90元,一年相等于1080元。爲了方便議員們執行職務,只要他們支付停車年票,就可以在全島任何建屋局的停車場停車。建屋局也強調,議員支付的停車年票,剛剛在前年從260元上調至365元。
這就是典型的越描越黑,不解釋還好,一解釋立即撬開“一整罐蟲子”(a can of worms),讓網民們看了忍不住吐槽,紛紛爲教職員打抱不平。
有網民指出,建屋局的這種解釋簡直是在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教師也沒有停過夜但是審計署和教育部都堅持他們必須按市場月票價格來支付校內停車費。有些學校的園區很大,教師在上下課時必須開車穿梭于不同的大樓,因爲校內沒有提供其他交通工具。現在還有軍人在軍營享有免費停車。這根本無法起到以身作則的效應,反而讓公衆認爲是一種不公平的歧視。對了,議員們拿的薪水可是市場價哦。”
另一位網民則指出,議員去各個選區和國會大廈進行公務,說白了不就是正常上班嗎?既然是正常上班,不就應該支付正常停車費?“我們上班,將車子停在辦公大樓的停車場也必須支付全額停車費……我們也沒有在辦公室過夜啊……”
還有網民舉一反三說:“說什麽鬼話?我只有一輛車,卻必須買兩張組屋停車月票,只爲了回父母家探望他們。我也沒在那裏過夜啊。什麽鬼藉口嘛。”
有網民腦筋轉得快,立即將主意打到政府組屋身上。他說:“我也不經常住在家裏,政府組屋能給我打個70%折扣嗎?”
更多網民的心聲其實較接近以下這位 Adrian Adrian。
他說:“對議員來說,停車費不過是一筆小數額,爲何不幹脆付清算了,還引來這麽多無謂的關注,質疑政策是否不公平。爲什麽就不能像正常人一樣支付全額停車費然後繼續過你們的生活……這樣的要求很過分嗎?有時候不是人民故意要找茬,而是政府制造了這些渠道讓我們找茬。簡直是天才!”
起源:老師在校內免費停車引起審計署關注
教育部今年3月宣布,將從8月1日起,向全國中小學及初級學院的教職員收取校內停車費。有蓋停車場的停車月票是100元,露天停車場則是75元。學校假期期間,學校的露天停車場月票則是15元,有蓋停車場20元。一整年算下來,包括學校假期在內,開車的教職員必須支付720元或960元的停車費。這個收費是組屋停車場非居民收費的約三分之二。
教職員在上班地點繳付停車費後,如需開車走訪其他學校開展工作,則可以要求“免費停車,但必須取決于其他學校是否有額外停車位”。
新加坡審計署是在發現本地兩所理工學院收取低于市價的停車費,五所工藝教育學院完全沒有向教職員收取停車費後,認爲這在公共服務部門的裸薪(clean wage)准則下被視爲“隱藏福利”,因此要求教育部全面落實停車費,教育部亦接受了審計署的建議。
今年五月,馬林百列集選區議員謝健平在國會參加政府施政方針辯論時指出,基于“裸薪”准則而對學校教職員收取停車費,似乎意指教師過去這些年,都享有“隱藏的優惠”,是可笑且侮辱教師的做法。
教育部長:尊重政府內部制衡系統
教育部長王乙康事後在個人面簿上回應謝健平說,審計署在幾年前就指出,在教育機構內免費停車在性質上相等于員工福利,這違反了公務員的裸薪准則。他說:“雖然這個結論有悖教育部多年來的做法,但我們必須尊重我們的內部制衡系統,我們不能選擇要遵從哪一個結論,所有的制衡結論我們都認真對待。這是維護自律的價值。”
部長的解釋雖然讓許多人無法接受,但如果讓開車的教職員在學校免費停車,這種做法本身對那些沒有開車的教職員是不公平的。爲了將一把秤端平,只好讓所有開車的教職員一起分擔這份痛苦,來杜絕任何“隱藏的福利”。
有網民指出,他覺得教師們不會過于介意支付停車費,“這不是錢財問題而是對于教師們的服務缺乏尊重的問題,從我們爲了這麽芝麻綠豆的小事如停車費而斤斤計較吵起來就能看出來。”
國防部也取消免費停車制度
這個“隱藏的福利”爭論也波及國防部。
國防部早前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也說,隨著六個軍營和軍事基地從4月起開始征收停車費,必須付費停車的軍營和軍事基地已從10個增至現在的16個。所有需要定期使用停車場設施的固定職員如正規軍人,以及承包商都必須購買月票。回營受訓的戰備軍人則無需支付停車費。
這些關于“裸薪”的爭論,以及停車費的新措施自然引起網上線下議論紛紛,更有網民借題發揮質問,議員和基層義工在執行公務或進行社區工作時,是否享有免費停車福利?
建屋局今天的答複,其實就是回應公衆的質疑。
非選區議員、官委議員都無法申請365元停車年票
建屋局的發言人也澄清說,非選區議員和官委議員是無法申請到上述停車年票的。而且國家發展部會繼續根據建屋局現行停車收費率檢討和更新議員支付的停車年票收費。
那些基層組織義工,則只有受委任爲公民咨詢委員會(CCC)、民衆俱樂部管理委員會(CCMC),以及相關小組委員會成員的義工,才能向建屋局申請一張特別的停車標簽,這樣的人數約占基層義工總人數的20%。他們當中如果是居住在組屋的居民,就必須先繳付政府組屋停車場的月票,才能申請特別停車標簽。不住組屋的基層義工,申請特別停車標簽每月須支付22元。
特別停車標簽只允許基層義工在指定的停車場內停車至晚上11時。
紅螞蟻在想,公不公平,更多取決于公務和私務之間,如何劃清那條線。
如果議員周末走訪某個選區或參加基層活動後,順道在那附近和孩子吃個飯,或者探望一下住在那裏的親戚,這也是人之常情。如果剛好去市中心國會大廈開會,結束後在附近用餐順道處理一些私務,將車停放在國會大廈一兩個小時,這其實也是一種隱藏福利。萬一他們家中有人把車借去開呢?這條線還真不好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