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這個周末,新加坡民衆都被“樟宜機場集團主席廖文良的前女傭洗脫偷竊罪”的新聞刷屏。
這起案件簡單總結就是:
廖文良和廖啓龍父子2016年10月30日舉報自家印尼女傭莉雅妮被辭退時,偷竊價值3萬4600新元的DVD播放機、床單、被單、百多件衣物、廚房器皿、名牌包、手表及太陽眼鏡等物品。國家法院法官2019年3月判莉雅妮罪成,坐牢26個月。莉雅妮不服判決,通過律師上訴至高庭。上周五(9月4日),高庭法官陳成安推翻國家法院判決,莉雅妮成功洗脫四項偷竊罪名。
案件的詳情許多媒體都有詳細報道,紅螞蟻這裏就不一一贅述。
小女傭對抗大富豪還打贏官司沉冤得雪的故事,被律師阿尼爾用聖經比喻《大衛和歌利亞之戰》(David and Goliath)來形容。巨人歌利亞身形龐大力大無窮是個打不倒的恐怖敵人,然而手無寸鐵的大衛最終卻憑著勇氣和智取,攻其弱點打倒巨人,化不可能爲可能。
上訴得直彰顯正義的故事人人稱快。網民舒心的結果就是,法官和代表律師的公正不阿美名傳千裏,大富豪則臭名昭彰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新加坡司法公正,民間組織亦有情
審訊前後花了4年,在審訊期間無法工作的莉雅妮(45歲)住在新加坡的客工援助組織情義之家(HOME),律師阿尼爾也是情義之家幫她找的。情義之家上周在陳成安法官的最終判決出來後,興奮地寫道:
“我們贏了!印尼女傭莉雅妮在入住情義之家4年後,終于沉冤得雪洗脫罪名。她被控從樟宜機場集團主席廖文良家中盜取價值3萬4000新元的物品。陳成安法官在下判時,發現這家人在指控她偷竊的背後有“不良動機”(improper motives),他還說被偷竊的物品都被那個家庭的成員動了手腳,因此他有足夠理由懷疑這些物品是否有正確地被警方處理。”
情義之家也指出,對所有幫助莉雅妮打官司的成員來說,過去4年是一個心情起伏的旅程。他們由衷感謝阿尼爾律師的無償付出。莉雅妮打贏官司,對無數人而言都是一種鼓舞與啓發。
默默付出的阿尼爾就像一匹千裏馬。他是在遇到陳成安法官這位伯樂兼“包青天”之後,案件才扭轉乾坤。
不過,這也同時帶出一個疑問:爲何案件在國家法院時,莉雅妮會直接被判坐牢26個月?判詞前後怎麽差了那麽多?關鍵就藏于八個字:抽絲剝繭、明察秋毫。
陳成安法官在長達103頁的判詞的最後一段,大力表揚了阿尼爾律師義務無償爲莉雅妮打官司。
“這場審訊長達22天,當中必須大量盤問控方的多名證人。他(阿尼爾)的定罪與刑罰陳詞長達279頁(不包括有關當局的附件和其他附件)。上訴庭的聆訊一共3天,他的上訴陳詞221頁(不包括有關當局的附件和其他附件)。他的陳詞寫得非常仔細,腳注(footnote)也標得很清楚,論點具說服力。他也詳細分析了大量的證據,在審訊和上訴時清晰闡述、爲客戶辯護。他也詳細地分析了審訊法官在哪裏做出了錯誤判斷。這一切他都單打獨鬥一手包辦。這個案件中他雖然只是義務辯護,卻非常投入、展現出高度的敬業精神。”
據《新明日報》向阿尼爾詢問,以他一般的收費,打22天的官司收費10萬元,3天的上訴費則需要3萬元。加上其余開銷和預計所付出的精力和時間,相等于15萬元的收費。這次是義務無償爲女傭伸冤,因此分文未取。
國家法院法官:莉雅妮貪心、厚臉皮、毫無悔意
負責審訊的國家法院法官劉佩詩去年下判時曾指出,被告莉雅妮偷竊的各種各樣物品,以及物品的品質,顯示被告是因爲貪心而幹案,而不是因爲有需要,更不是辯方所說的“再循環”或“升級再造”(up-cycling)。
被告在雇主眼皮底下偷走財物後,還厚著臉皮要人家支付三個箱子的運輸費。此外,辯方在庭上盤問廖文良的方式,以及辯方提出的許多不相幹問題,均顯示被告毫無悔意。
再加上被告雖是初犯,卻是有預謀的犯案,在一段長時間裏犯案,而不是一次過犯案,失竊物品數量多,當中一些價值高,因此劉佩詩法官當時指出,根據判例,女傭偷竊雇主財物,必須被判處阻懾刑罰,最終判莉雅妮監禁26個月。
陳成安法官:控方證詞不可信
高庭陳成安法官在推翻劉佩詩法官的判決時,在判詞中寫道,國家法院法官當時並沒有仔細觀察或考究證詞的准確性。
國家法院法官認爲控方的證人供詞可信、有說服力而且在長時間盤問下經得起考驗。雖然證人在回憶物品的細節上有些出入,但依然是可信的,因爲證人可以清楚證明物品是他們所擁有、能清楚說明如何擁有這些物品、也能說明他們花了多少錢購買這些物品。
然而,陳成安法官卻一一證明廖文良廖啓龍父子的證詞經不起考驗,很容易就不攻自破,而且許多所謂的“贓物”根本不屬于廖文良廖啓龍父子。
“廖啓龍身爲證人,供詞非但不可靠,也不認真對待供證過程。廖啓龍提供的證據與其他證人說的不一致,甚至相抵觸。廖啓龍說莉雅妮偷走他的多件女裝的供詞也極爲可疑。我不清楚國家法院法官是如何根據廖啓龍在作證時說‘無法清楚回憶某些物品是否是他的’而得出結論(女裝是他的),尤其是當國家法院法官注意到有些物品是‘較小號的女裝’,而且皮包‘看起來也不像是男士專用’。”
對此,廖啓龍曾辯說自己有穿女裝的癖好。陳成安法官從供詞中得出的結論是:國家法院法官認爲控方證詞是可信的,然而‘在重重證據面前不攻自破,完全是錯誤的判斷’。
更重要的是,陳成安法官指出,國家法院法官沒有注意到,廖文良廖啓龍父子與其他控方證人存有串通的可能。他們控告女傭莉雅妮,是“先發制人”來掩飾他們的“不良動機”,即:阻止莉雅妮向人力部投訴他們一家。
讓案件扭轉乾坤的“不良動機”
從判詞中我們可以得知,莉雅妮在樟宜機場集團主席和盛裕控股集團主席廖文良的家中工作長達9年(2007年3月至2016年10月)。
在這9年中,莉雅妮與雇主廖家衆人關系友好,廖家也經常在特別的日子和節慶時給她豐厚的紅包,而且也將她的月薪從300新元增至600新元。
廖家原本居住于湯申路一帶彰思禮巷(Chancery Lane)的49號半獨立式洋房。後來買下同一條街上的39號洋房,廖啓龍與太太和孩子在2016年3月1日搬進39號洋房居住。
問題就出在,莉雅妮稱廖家不只讓她打掃49號半獨立式洋房,也讓她打掃39號洋房,以及廖啓龍的辦公室,每回給她10至20新元作爲補償。然而,這其實嚴重違反了人力部的規定,即:每名女傭只允許在她工作准證上的注冊地址進行家居打掃工作。
莉雅妮不只一次爲“額外工作量”的問題與廖啓龍起爭執,並在庭上稱,廖家在辭退她、給她兩三個小時收拾東西時,她曾氣沖沖威脅廖家要去人力部投訴他們。陳成安法官說,這一點很重要,因爲廖家是在莉雅妮作出此威脅的兩天後,才報警指她偷竊。
莉雅妮的“額外工作量”在審訊時得到廖家衆人親口證實。陳成安法官因此認爲,這在決定廖家父子的供詞可不可靠,至關重要。
他同意辯護律師阿尼爾所說,廖家控告莉雅妮偷竊,是存有“不良動機”,因爲這麽做能阻止莉雅妮再次回返新加坡工作,這樣她就不能向人力部投訴廖家違反人力部條例。
陳成安法官指出,只給莉雅妮兩三個小時收拾行李,也是爲了防止她有時間去人力部投訴。律師阿尼爾在庭上稱,莉雅妮曾在大約2018年向人力部投訴自己在多過一個地方工作。
人力部:莉雅妮投訴後有對廖家發出警告
據《聯合早報》報道,人力部昨天(6日)發文告證實,確實如莉雅妮在法庭供詞所說,當局曾在2017年10月接到她對雇主的投訴,經徹查後已對廖文良妻子發出警告,同時也發勸告給廖啓龍。
人力部強調,這與類似投訴案例的處理方式一致。
隨著高庭下判指廖家舉報女傭偷竊案藏有蹊跷,人力部、總檢察署和警方昨天也分別宣布,將展開調查,探討是否采取進一步行動。
峰回路轉也轉不回浪費掉的四年時光
據《聯合晚報》報道,莉雅妮准備通過律師阿尼爾向廖家索討數萬元賠償,作爲過去四年因打官司滯留新加坡所蒙受的收入損失的補償。以她最後一份月薪600新元來計算,四年累計的工資,加上加薪等等,約爲數萬新元。
阿尼爾說,如果廖家願意賠償,而且賠償金額足夠多,這個案件就正式告一個段落。反之,他們將據理力爭,由法庭決定最終賠償額。
莉雅妮上周五晚(4日)在長達一小時的線上記者會通過翻譯員說道:
“我原諒我的雇主。我只想告訴他們,不要像對待我那樣去對待其他女傭。”
她也補充說,她希望廖先生能爲自己對她做出如此嚴重的指控“公開道歉”,替她平反。
截至截稿,廖文良一家依然保持緘默。既然驚動了人力部、總檢察署和警方,接下來肯定還有續集。
廖文良曾在去年的一篇英文報道中談到“新加坡夢”時,分享了自己如何從失敗中站起來往上爬,從貧困中爬至今日的高薪顯赫地位。這次的重磅打擊能否讓他重新站起來?大家都很想知道,幸運女神還會不會繼續眷顧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