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生了新加坡國家圖書館同性戀相關內容不符合該館支持的“家庭”價值觀,有可能對幼齡讀者造成負面影響……老實說, 這麽迂腐、封閉的說辭只讓我産生以下的反應:
首先,圖書館是一個爲讀者提供知識的殿堂,多元的閱讀材料彙聚一處,讓有不用需要和興趣的讀者自由選擇,這是多難做到的一件事啊???再不然,如果真的擔心幼小心靈不慎接觸“兒童不宜”的內容,當局大可將這一些被認定內容較爲敏感的作品放在特定的閱覽區,限制借閱者的年齡…更恰當和成熟的處理方式是人想出來的嘛,一個勁兒地去誇張地扮演衛道士實在太沒品了。
接下來,如果真的要大舉消滅“意識不良”的作品,古今中外好多經典著作都可以挑出一大堆毛病,該被下架(圖書館被掏空嗎??)。以我最愛的例子——《紅樓夢》來說,小說理有對少年wet dream的入骨描述(寶玉)、男女奸情、同志情誼,暴力色情指數真的不低;《西遊記》從頭到尾滿滿的妖怪、妖術,就該被禁了?小孩或許不會看名著,青少年讀者還是該受到保護的吧?!這麽說來,希臘神話、莎士比亞的著作、現當代世界文學當中的許多作品,一旦觸及違反“正常”家庭模式或價值系統的內容就必須被銷毀?圖書館是否就此將變成一個“無菌”的閱覽環境,只有完全符合健康/道德標准的文字有資格存在,給予讀者“完全正確”的思想教育?其他“異己”都是罪孽之身,唯有毀滅?
那樣實在太可笑,同時也太可怕了(不寒而栗)。
如果一個如圖書館那樣原應該讓讀者接觸多種閱讀選擇的殿堂也變得高度封閉和狹隘,那麽閱讀的活動如何得到支持和滋養?此外,如一些爲人父母者針對此事件提出的一樣,他們在帶孩子到圖書館借閱書籍時,都該負起督導孩子的責任,陪伴他們選書、看書,甚至在閱讀的過程中和孩子進行進一步的互動和思想的交流,任何該進行的價值觀灌輸理應在這個階段發生,不是嗎?淡淡依賴圖書館“把關”,然後草木皆兵地大動作“除魅”、“驅鬼”,那就有意義惡價值了嗎?
我堅決認爲沒有。
閱讀是讓人打開胸懷、放遠視野的益智活動,有其神聖性。每個讀者,或是任何一個閱讀群體始終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如任何個體的生命本身不該被蠻橫地擺弄或前或前或局限一樣。
讀者、書籍和個人意願都應享有基本的尊重,我誠心做此想。
【看到圖書館將進行對下架書籍的銷毀工作,倍覺失望。這和秦始皇焚書有差別嗎?都是霸道,都是不理智的……】
(文/荊雲)
附:微博網友評論:
LorettaW慘綠青年:的確讓人失望。我們不是想要promote這種lifestyle,像圖書作者所說,我們並沒有表達這樣的生活方式要比異性戀or whatever你們覺得正常的生活方式好,而是希望孩子了解,在社會上有這麽一個特別的section,我希望孩子們盡早明白,盡早懂得尊重,盡早懂得如何與各種各樣的人相處,盡早明白愛。
路人L路人C:對于新加坡一個生育率極低的國家,同性戀是致命的隱患
花襲人YL:對于孩子來說,他們一般是不會從故事內容聯想到同性戀去的(這是我家12歲姑娘的意見)。是大人紛紛擾擾,庸人自擾。再說禁書神馬的,其實真的是最好的宣傳。國家圖書館這次輸了不是一點半點。
FionaSG:少了一兩本書對孩子來說,有那麽重要麽?禁了兩本書就上綱上線的說失望。。。矯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