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許多政策,從經濟到政治領域,算不算得上優秀,到底有多優秀,都尚有爭議。
但是新加坡可稱爲國策的住房制度,組屋(HDB),應該是全世界公認的成功。
李光耀:“我們的新社會,居者有其屋是關鍵。”吳作棟:“公共住房是新加坡社會的重心。”
新加坡組屋居民人均居住面積是27平方米,而香港公屋人均居住面積只有12.5平方米。
而推動這項制度的一個關鍵事件,則始于新加坡56年前一場“河水山大火”。
北京大興大火造成19人死亡,8人受傷。新加坡河水山大火有4人喪生,54人受傷。
1961年的5月,恰好是新加坡的哈芝節。新加坡的河水山,一場大火開始燃燒,一直持續到第二天早上。在這場大火中,大概60英畝的面積被毀(面積相當于34個足球場),2800多所房子被摧毀,更有將近16000人流離失所。
河水山位于新加坡的中巴魯區附近,當時這裏算是新加坡的城鄉結合部。自英國殖民地時代,河水山就是一個危機重重的“邊緣”地帶,處于新加坡市區邊緣,占地56英畝的木屋區錯綜複雜,沒有規格,環境惡劣,是傳染病的溫床。河水山也處于社會邊緣,窩藏了許多非法居民和私會黨徒,是新加坡華人犯罪社會的縮影,對社會安全造成嚴重的威脅。
比北京現在大興區西紅門的情況糟多了。
這樣密集的“低端”人口地帶,火災不是是否發生的問題,而什麽時候發生的問題。
記入曆史的就有1934年、1961年及1968年三場大火。
廢墟過後的河水山
新加坡1959年自治,爲人民群衆建立怎樣的住房制度,成爲執政當局的考慮。
1960年,新加坡政府成立建屋發展局(即著名的HDB),推動公共性住房計劃,也就是我們現在熟知的組屋。河水山當時是新加坡很多低收入家庭的聚集地,可以說是當時新加坡人口最密集的貧民窟,在這裏,他們建造了很多非法的木屋。對于政府的建屋計劃,據說當時的居民都有所顧忌,所以,想必政府的工作開展的並沒有那麽順利。
天有不測風雲,1961年的大火來勢洶洶,受災的居民有的被分配到附近的河水山聯絡所、金山小學等地臨時安置,有些居民被安置到了女皇鎮等地的新組屋,但這終究不是長遠之計,已經變爲廢墟的河水山該怎麽辦?
剛剛成立的建屋發展局挑起了重擔,正好大規模建設組屋。不到一年時間,河水山舊貌換新顔。
1962年2月,16幢緊急一房式組屋在河水山建成。
1967年,12562個組屋單位建成,河山水改造基本完成,有4萬多的居民在這裏實現了“居者有其屋”。
所有的改造政策也不是一蹴而就一帆風順的。
1965年新加坡建國。1968年,河水山又發生了一場大火。
在1968年的河水山大火後,當時的新加坡總理李光耀指出:“讓任何人從這場大火中得益,真是罪大惡極。讓人們從中獲利,實際上是引誘擁有非法木屋的土地的人放火。”
政府開始加快建造組屋的工作,再加上1966年制定的“土地征收法案”,興建組屋的過程得以發展迅速。到2008年,新加坡國土面積中約有83%的土地屬于國有土地」,組屋與新鎮也紛紛建立。從此以後,新加坡便遠離了舊有的鄉村甘榜,換上“組屋”的都市衣裳。
現在的河水山,像新加坡任何住宅區一樣,組屋林立。
越是貧窮擁擠的地方,如何滿足包括安全在內的居住問題,更需要全社會的關注。不是哪一個國家而是全世界都要面臨的問題。
和中國不同的是,新加坡沒有鄉村地區的縱深,低端人口住房問題別無選擇,必須就地解決,倒逼了新加坡的組屋制度加快推進。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處長葉振銘:“公共住屋、教育、醫療、勞動福利,這是新加坡社會的4 大支柱,而公共住屋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火災是不幸的,三次河水山的大火,換來全民不論貧富階層的安身立命之處,借危機爲契機,推動社會的進步。
新加坡擁屋率近百分之百,是全世界擁屋率最高的國家。在消費、物價都居于全世界前列的城邦國家,能做到這一點,殊爲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