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新加坡代步工具出事的頻率太高,不少人強烈呼籲加強管制。
昨天(5月1日),新加坡陸交局重磅出擊,正式實行活躍通勤法令,嚴格管控腳踏車、電動踏板車、滑板車、電動車……
一、對代步工具的大小、重量、速度進行了限制:
重量:最重20kg
寬度:最寬70cm
速度:最快25km/h
違反規定,將會面臨高達10000新幣的罰款和6個月監禁!
二、在各種道路上的使用:
電動腳踏車不能在人行道上行駛,而電動踏板車,電動滑板車和電動輪椅這一類的個人代步工具,則無法在公路上行駛。
能上公用道:腳踏車、電動腳踏車、電動踏板車、電動輪椅
能上人行道:腳踏車、電動踏板車、電動輪椅
能上公路:腳踏車、電動腳踏車
違反規定,將會受到最高2000-5000新幣的罰款和6個月的監禁!
三、制定了各種行駛規則:
- 人行道限速15km/h,公用道限速25km/h
- 在有“不可駕駛”牌子的地方必須下車推行
- 夜間開啓前後方白色和紅色的信號燈
- 發生事故後要提供幫助和交代細節
5.遵守道路交通信號燈規定
6.與交通車流方向保持一致
7.在單車道和公交運行時間必須單排騎車,其他情況可以並排騎車
違反規定,都可能受到罰款和監禁的處罰。其中,出了事故不提供協助這一項,最高監禁處罰是2年!
今早經過地鐵,我們發現了這個新增的告示,攜帶代步工具的乘客可以在這裏量一下,確認自己的代步工具能不能上地鐵。
陸交局也通知各個商家,不能賣不符合規定的代步工具,而且必須將新規張貼在店門口,提醒顧客。
其實網友對于這事早已怨聲載道,你們怎麽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