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什麼地方,只要人來了,
別的動物就都活不下去。」
重返狼群
當小狼在李微漪模擬的「狼叫」聲里,
顫顫巍巍地走出洞穴,
這個美麗的姑娘,
輕輕地抱起了它。
李微漪
………
小狼的父親是狼王,
獵人將藏刀插進它的嘴裡,
得到了一張幾乎完整的狼皮,
母狼為了復仇,獨闖牧場,
在咬死了三四隻羊後,
吃下草場投放的毒藥殉情,
中毒的母狼自己用牙撕爛背皮,
死都沒讓人得到那張狼皮,
可憐一窩的小狼崽,也活不久了。
李微漪,這個來自成都的美女,
原本是一名野生動物畫家,
出於對動物的喜愛,
她常常撿路邊流浪小動物回家。
那天微漪本是去草原寫生,聽見牧民講述了這個剛發生不久的殘忍故事,於心不忍的她決定,去尋找狼王留下的「遺孤」。
………
「哪怕我尋回的只有大狼的殘骸、斷爪,小狼崽的屍體,也想把這一家狼安葬在一起,這是一個人對它們的歉疚。」
在草原上瘋狂尋找了三天,
李微漪才終於發現了洞穴,
其他的小狼都已經死去,
只剩這一隻,小小的。
按微漪的說法:
「個頭兒像一坨牛糞大」。
為了不讓小狼死在草原,
李微漪帶它來回到成都的家中,
微漪和小狼住在了一起,
還給它取了個童話般的名字:格林。
狼的野性是無法泯滅的,當微漪第一次將餅乾牛奶咬碎,放在手心喂它,便被它咬得手心鮮血直流。
格林一個月大的時候,面對鮮血,眼神會變得完全不一樣,給它生肉吃,表現也與狗完全不同。
「狼的字典里沒有品嘗,不會『狼舔』。吞、搶、撕、咬是狼標準的取食方式。」
家裡的電線、牆角、電視遙控器、洗衣機水管全都成了格林的磨牙工具,無一完好。
………
作為狼,格林學習能力非常強,它會對著電腦看《動物世界》,甚至能自己打開電視,用遙控器換台到捕獵教學視頻中,學習如何在河中捕魚。
於是小區池塘里的金魚遭了殃,
變成了它的訓練對象。
當看到電視中的悲情劇情,
它也會表現得非常激動。
跟隨著電視里的野狼,
體會著它們的情感與故事。
當夜晚來臨,
它還會發出狼的哀鳴,
整棟樓的狗,竟然也都跟著狼嚎,
真狼和假狼的叫聲此起彼伏。
2010年6月29日,格林突然跑丟了。
微漪焦急萬分地找了好久,
才在來往的車流中,
找到了驚魂失魄的格林。
更多的是後怕,
城市的街道上走著一匹狼,
結局或者是被車碾死,
或者被當場擊斃。
可是小狼越來越大,野性越來越強,
微漪已經沒有辦法、也不想,
將它困在狹小的活動範圍內,
它是一匹來自草原的狼,
不屬於城市。
………
李微漪決定,
把格林送回它出生的地方。
剛到草原,
格林像瘋了一樣撒歡奔跑,
一溜煙便沒了蹤影,
這才是它的家,
一望無際的草原。
正在微漪以為再也找不到它時,
格林卻倉皇地跑了回來,
後面追著一群撕咬的野狗。
「格林在我眼前第一次經歷了藏獒的圍攻。一頭藏獒撲上去掀翻了格林,將它壓在身下,眼瞅著要咬住格林的脖子,好在另一頭公獒撞翻了它的同類,解救了格林。」
顯然,格林並不具備在草原上生存的能力。李微漪決定留下來,幫助小狼長大,幫助它重返狼群。
草原有它自己的規矩,
想讓格林在草原上生存下來,
李微漪開始學著做「狼媽媽」。
為了教格林怎麼捕食,李微漪通過紀錄片和專業書籍學習掌握了一些捕獵小動物的方法。
格林也從未讓「媽媽」失望,只要微漪演示一遍,它每次出手都會成功。
它甚至學會了將放牧歸來的羊群驅趕進圈裡。
草原上的日子,
無論是對於李微漪還是格林,
無疑是非常快樂的。
她在書中寫到:「兒子,媽媽陪你到草原已經兩個多月了,從前的生活似乎已經消失,這裡的歲月是靜止的,我忘了時間,忘了自己是誰在離天最近的草原,做著奔忙的人們都不會去做的事。」
………
9月,微漪生病了,肺水腫——因為一場冰雹。那天她出門時,格林咬著她的褲腿不讓她走,可是還是沒能阻攔,微漪病得很重,躺在床上不斷地咳嗽。
格林趴在窗戶上,
不斷發出一聲聲嗚咽。
護食是狼的天性,
可是那天,它跑到草叢裡,
挖出了自己藏著的兔子,
從窗戶外丟進來,它似乎認為,
這個能讓它活下去的東西,
也能讓微漪好起來。
常說狼心狗肺,「狠」字多一點就是狼,可是格林用自己最重要的東西報答養育之恩,卻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
病不能再拖了,
微漪只好先回成都,
讓牧民幫忙照顧格林。
可當她再次回到草原,
與格林一同圍捕獵物的時候,
格林卻發出了狗吠。
牧民說,他們不在的日子裡,格林整日與狗玩在一起。
「以前它還自己抓些魚和兔子什麼的,現在就只是每天躺在那裡等著人來喂了。」
更讓微漪擔心的是,格林對人沒有懼怕,即使有人打它,它也不懂得逃跑。「狗不怕人沒關係,狼不怕人就死定了。」
也許格林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狗,還是狼了。
當食物極端短缺的時候,
狼群便會集結,
通過合作以獲取生存,
微漪知道嚴冬時的狼群集結,
也許是格林重返狼群的最後機會。
微漪決定帶著格林尋找狼群。
海拔3800米,含氧量為平原的60%,
白天氣溫-15℃,夜晚氣溫-30℃。
糧食已經幾乎沒有了,
微漪偷偷跑到格林藏食物的地方,
用壓縮餅乾和格林「換取」了一隻兔子。
她知道這樣做不對,可是高原的環境,
沒有肉補充體力便活不下去。
本以為格林不會再把食物藏在那裡,
可是它仍舊把兔子埋在了相同的位置。
一隻狼,一個人,
遠遠地互相望著,微漪知道,
格林也在心疼她沒有東西吃。
………
微漪說:「人比狼高等,可是,狼卻比人高貴。人可以害人,但是狼獵食都只是為了生存,不會為了利益而去害其他的生命。狼是特別怕人的。」
「我看見你捕獵時的虔誠,不是我要殺,而是我想活。」
「我能給你最好的愛,是自由。」
離別的時刻終將要來,
當狼群出現的時候,
李微漪知道,是時候了。
沒有一句言語,
格林把頭送進微漪的懷裡,
眼裡充滿了淚水。
一步三回頭,
它最終還是走向了狼群。
它懂得李微漪的苦心,
李微漪也懂得它的選擇,只有這樣,
才不枉它作為一匹狼的使命。
類似這樣的故事國外也有不少。
1969年,一對外國夫婦收養過一隻小獅子。因為長大不能在公寓養了,於是他們只好把它放歸非洲野外。
一年後他們再次尋訪時被告知,小獅子已經成為獅子王,不可能再認識他們。
可當見到這頭獅子,它先是愣了愣,然後激動地跑過來和兩人熱烈擁抱。
然而,李微漪卻沒有這麼幸運,後來的後來,格林已成為狼王,也有了妻兒,格林的五個孩子四個都被人類殺死了,只留一個女兒。
………
李微漪想像過無數次,格林撲進懷中的場景,可無論怎麼呼喚,格林都沒有再上前一步。
在生存的磨礪中,它再也不像之前那樣信任人類。
「那天它帶著妻兒,僅剩的一個女兒,隔著一條河看到我,那條河很窄,但是它沒有過來,我們也沒有再擁抱。我往前走一步,它就往後退一步,過了許久,它帶著妻子和女兒走了。
轉身的瞬間,我看到它鼻樑上的一行淚。我知道這一年它經歷了什麼,本來有四個孩子,但是一個個被人類弄死了,它沒有勇氣再走到人類面前。」
在草原附近的集市上,至今仍在大量出售狼牙,甚至還有用620塊狼頭皮做成的狼皮袍。
偷獵者肆無忌憚,
成群結隊地拿著槍在保護區內打狼,
雖然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但形同虛設。
環境的惡化也在一步步將動物逼死。
記得第一次看見那片湖面的時候,剛剛解凍,所有的鳥兒都在那兒產卵、繁殖,地上全部都是鳥蛋。通路的那一年,鳥類數量就銳減,牛羊比以前多了,草更少了,格林曾經捕獵兔子的地方已經嚴重沙化,兔子洞凹陷在黃沙之下,曾經成群結隊的野兔消失了。
李微漪嘆息到:「草原變老了。」
今年6月,李微漪和朋友亦風將他們和格林的故事整理成電影。
為了完全使用當時拍攝的真實場景,電影的畫面有些粗糙,但微漪說:「我不知道它算不算是一部紀錄片,但它是有靈魂的。」
「人類學會了直立行走,
比其他動物站得更高了,
視野更廣了,走得更快了,
心離大地也更遠了,
但是人的根還在這片土地上。
我們是不是能夠低下高貴的頭,認真的俯視一下我們的根源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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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藝非凡( ID : efifan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