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2010年開始,男子就停止當德士司機,賦閑在家。而當時女童母親白天需要工作,所以男子建議學校假期時,女童可以到他家由他來照顧。因此從2010年到2014年間的學校假期,女童都寄住在男子家,和男子的正房妻子和兒子一起生活。
原本以爲,女童遇到了個好人,沒想到,確是入了狼穴……
男子經常在女童面前看色情片,還將女童帶入到主人房,把兩人衣服脫光,然後趴在女童身上,用下體蹭女童的私處。年紀幼小的女童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但卻感到疼痛和不舒服,所以將事情告訴媽媽。
女童媽媽因此和情夫吵架,卻無法阻止他的獸性。
到2014年,男子變本加厲,慫恿情婦帶著女童搬到他家與他的妻兒同住,讓他可以更加肆無忌憚地性侵,甚至是強奸女童!
似懂非懂的女童只好向母親求救,誰知道,母親不但不插手,反而對她發脾氣!手無搏雞之力的她因爲害怕惹怒“叔叔”而乖乖就範,因爲如果她不配合,“叔叔”會事後遷怒于她媽媽。
女童多年來一直默默忍受著“叔叔”的獸行,直到小學5年級在學校上性教育課時才知道自己經曆了什麽,當時她非常自卑,曾想尋死。
在2016年,男子的妻子終于忍受不了他的家暴和背叛,決定離婚,帶兒子離開。這時,女童終于鼓起勇氣,轉向“叔叔”的妻子求救,報案。
後來事情被揭發,男子在2016年7月被捕,而女童則搬去跟外婆同住。在這期間,女童母親一次都沒有去看望過女童,但是每個星期都去牢裏探望她的情夫!沒想到女童和母親的關系居然因此破裂,她不止一次坦言自己很想媽媽。
該男子面對共21項控狀,包括10項法定強奸罪、8項非禮14歲以下孩童、2項性侵未成年少女,以及1項對兒童做出猥亵行爲的控狀。在今早認罪後,他最終被判坐牢34年和鞭刑24下(最高刑罰),簡直是罪有應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