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爲了讓當爸爸的員工有更多時間陪孩子,同時也讓爸爸們更重視家庭,專門拿出一個星期讓奶爸提早下班2個小時,回家帶孩子。
除此之外,每年都有家庭日活動,帶著一家老小與公司領導和同事們同樂。(不要小看這個活動,除了達到親家庭的目的以外,還能有效遏制辦公室婚外情,個人覺得十分必要。)
回想一下,當爹之後,假期的確多了不少。簡單整理一下,給大家參考。看這些新加坡政府提供的育兒福利你們公司都有嗎?
政府支付的父親陪産假
在職父親能享有1星期的陪産假。(在職的養父如果符合所有的有關條件,也能夠享有陪産假。)
爲期1個星期的連續性陪産假必須在孩子出生後的16個星期內享用。 若與公司達成共識,原本爲1星期的陪産假可以在孩子出生後的12個月內,分成若幹天數靈活享用。 符合以下條件的男員工都能享有陪産假:
a)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b) 雇員與孩子的母親是合法夫妻; 以及
c) 雇員在孩子出生前已經爲公司連續工作至少3個月。
政府支付的父母共用産假
在母親的同意下,在職父親能夠分享母親的産假,爲期1星期的。
可以在孩子出生後的12個月內享用連續1星期的父母共用産假,或在與公司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把原本爲1星期的父母共用産假分成若幹天數靈活享用。 (前提是老婆大人是有産假的,並願意與你共享。)
政府支付的延長育兒假
育有年齡介于7歲至12歲之間(7歲與12歲在內)孩子的在職父母能享有每年兩天的延長育兒假。(這個是2013年5月1日後增設的,所以叫延長育兒假) 個人的總育兒假每年限制爲最多12天。
政府支付的有薪育兒假
育有年齡低于7 歲孩子的在職父母能享有每年6天的有薪育兒假。總育兒假限制爲最多12天。( 注:如果育有超過1名孩子,有薪育兒假的總天數將以最年幼的孩子年齡爲根據。)
政府支付的有薪産假
在職母親能享有連續16個星期的有薪産假。母親可在預産期前就享用不超過4個星期的有薪産假。然而,如果與公司達成共識,則可以在産後的12個月內靈活地使用其余8個星期的産假。 (在職母親如果在懷孕期間遭到雇主無故解雇或裁退,公司仍舊必須提供産假福利。)
如果女性員工符合以下條件,就能享有有薪産假:
a)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b) 雇員與孩子的父親是合法夫妻; 以及
c) 雇員在孩子出生前已經爲雇主連續工作至少3個月。
政府在新修訂的政策法案中已經把享有有薪育兒假的條件中“雇員與孩子的父親是合法夫妻”這一條刪掉,這樣做是爲了讓單親媽媽享受有薪育兒假。但有薪産假中還保留著,因爲政府不鼓勵做單身母親。
無薪育嬰假
育有兩歲以下孩子的在職父母 每年能享有6天的無薪育兒假。
細讀以上所有育兒假期的符合條件,有意思的是“子孩是新加坡公民”在符合條件中最顯眼,也就是說員工本身是PR或外國人都無關緊要,孩子是公民,其他條件符合皆可享有福利。
(AM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