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看到眼哥推送的一篇《“現在客工宿舍出了事,不可以把問題推給雇主啊”》,讀完感觸蠻多,隨即寫了一些評論,引發一些爭議,我個人完全尊重獅城小谷主本人,僅就此事講一些自己的看法。分爲防疫措施、工人宿舍和工人管理三個部分來闡述:
防疫措施
1.是否真正做到按照政府要求執行停工命令,不討價還價,這涉及的是全體在新加坡生活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問題; 2.是否真正能保障工人的基本日常生活需求,如口罩、消毒液、夥食等 3.是否建立較爲完善的防疫制度,對于日常工人健康檢查是否及時到位,是否配給如必要的測溫槍等工具,是否建立高效的防疫組織人員結構。 工人宿舍 建築行業工人宿舍一般爲勞工營、建築項目工地宿舍、公司自有宿舍、HDB、私人公寓、私人別墅,其中HDB、私人公寓、私人別墅的住宿人員較少,于此不做討論。1.勞工營現有MOM批准的勞工營一共43家(下圖藍色點),有較爲完善的生活設施,分布于全島各地以Acacia Lodge 530-540 Bukit Batok Street 23的勞工營爲例,其環境與配置設置,可以參考以下圖片;當然可能會有人說S11的環境,請查一下PPT Lodge 1A和PPT Lodge 1B的宿舍勞工營的環境後再提出異議。如果你沒有查詢PPT Lodge 1B的實際照片,那麽你可以看下面的圖片 2.建築項目工地宿舍 下圖爲建築工地常見的工人宿舍,多數都不允許做飯,無配套生活設施,隨項目進度而拆除。伴隨私拉電線、蚊蟲滋生,可記得幾年前CHOA CHU KANG伊蚊導致的感染人數及引發的在建項目大量停工及大量周邊居民感染?3.公司自有工人宿舍 多見于工廠類廠房,爲生産加工類企業較多,作爲一般的勞務分包商,會出資租地建立勞工宿舍嗎?這些費用與勞工營住宿費用相比,會選擇哪一種方式?
工人管理
這是一個太大的課題,每個從業者可能都會自己的解讀,以下僅個人片面的看法。現行建築市場工人構成因公司背景而異,大致分爲中國、孟加拉、印度、泰國、馬來西亞等,其中以中國、孟加拉、印度國籍爲主,將來可能會以孟加拉爲主,原因只有一個薪水低。那麽在實際管理過程中真的只是靠爭吵來解決所有問題嗎?或者,建築行業真的是靠爭吵在推動行業進步嗎?僅討論以下3點供參考:1.職業素養 Ø 技術交底是否到位Ø 安全措施是否合規Ø 進度安排是否適當Ø 材料控制是否精准Ø 技能培訓是否充分2.證書培訓 工人技能證書分爲安全和技能兩大類,請不要混淆概念; 安全類證書:安全證、高空作業、封閉環境作業、模板安全等… 這些是開展這些工作必須的證書,但除了安全證,並不是需要工人每一項都要培訓的證書,因地制宜,看情況培訓。技能證書:從2015年1月1日起,所有建築公司工人R1比例要逐年增加,否則政府將限制起勞工續簽及申請,參考下圖:那麽什麽是R1工人?如何取得?有什麽好處?
很簡單,對公司來說是政府強制要求,同時工人通過考試取得R1後,公司會獲得人頭稅減低,以無MYE waiver爲條件,R2工人升爲R1後人頭稅會從$950/月降爲$650/月,擔心工人培訓後要辭職?在培訓前簽署一個培訓合約,工作未滿半年者須足額賠償培訓費用,不香嗎?培訓期間發IPA上的基本工資不可以協商嗎? 3.日常管理 Ø 工作量申報標准是什麽Ø 工人考勤如何控制Ø 工人休假以哪種方式、人員比例執行Ø 工人續簽中考核標准是否恰當Ø 工人辭職調查是夠盡責Ø 工人獎懲處理是否公正 在疫情及政府嚴控之下,每個人可能都面臨著很大壓力,我們別無選擇的只能隨遇而安,但是所謂的隨遇而安是竭盡全力後的不強求,而不是面對問題時的兩聲呐喊。此致! 附上昨天回複的評論:對于本文作者的一些觀點不能認同:
第一,如果您提到有幾百個外勞工人,而又自我定爲爲小承包商,請問本地有幾家公司的外籍勞工超過幾百人?就中資企業中大的承包商來比較,您這都算規模很大的分包商;第二,工作氛圍問題,貴公司的工程師、QS總需要一個相對安靜的辦公環境來去審查圖紙、核算工程量、申報工程變更吧?爲何一定要定義建築業就是吵吵鬧鬧的印象呢?第三,相對而言,工地宿舍的環境確實不如勞工營的環境,一個工地宿舍從申請建立到最終拆除,能充分使用一年以上就算時間久的,隨著項目進度出現的拆除、水電偶爾短缺,隨之而來還有安全隱患,比如伊蚊您考慮了嗎?第四,對于政府檢查問題,業主和總承包商承擔的壓力難道比您一個分包商小?一旦停工産生的費用相信您更清楚;對于開發商和總承包商的壓榨問題,您進入任何一個項目之前,都會有合約審核,既然簽了合約,那麽您肯定是接受了總包的條款,又怎麽能講的像被逼迫一樣?第五,S11 GRANUITY 1B宿舍,我們也有接近3百人被封鎖,您所謂的層層轉包問題究竟是哪一些?可以轉包幾次在BCA的規定中有很清晰的法律界定,您覺得不合適的可以直接投訴,我們是完全相信新加坡政府機構處理這類投訴的效率,您表達的感覺所有的工程都是由您這“貼標簽”的小企業主做完並不合適吧?爲何不提業主的墊資?總承包的協調?顧問公司的監管?第六,孟加拉工人薪水問題,未了解您主要承接的是結構、裝修、水電還是鋼結構的工程,如果從事這些技術工種來說,您發800元每月的薪水並不算高,這只是一個普通的雜工薪水檔次;第七,勞工稅問題,現行MOM給出的標准很清楚,將工人分爲R1和R2兩個等級,其中超過4年可以申請CORETRADE課程,通過後會評定爲熟練技術工人,您是否真的送達到年限的工人培訓呢?還是將其作爲控制工人的一種手段?以上,僅個人看法,共勉! (文:LU。感謝作者投稿,本文不代表新加坡眼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