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杭州殺妻案,轟動全中國。無獨有偶,在彈丸之地新加坡曆史上也有一起殺妻案:丈夫冷血冷靜,警方搜集鐵證時都需要克服近乎“不可能”的任務,兩起案件高度神似。本案是新加坡最著名的凶殺案之一。我們全程跟進當年新加坡這樁大案的記者何盈老師約稿,重現了當年神探破案的全過程。
打從罪案現場開車回返刑事偵查局途中,特別罪案調查組的副主任林明義助理警監眉頭一直深鎖。高級警曹長溫達星好幾次想開口,但見到上司沉思的樣子,他欲言又止。 “溫達星,你不覺得那個男的有問題嗎?” “Sir,你是指死者的丈夫?” 林明義助理警監嗯了一聲。 話匣子打開了,溫達星高級警曹長好不容易籲了一口氣。 其實,死者還沒斷氣之前,她的丈夫在陳笃生醫院的言談舉止,已經叫林明義助理警監起了疑心。尤其是在查案人員向他問話時,充滿敵意,態度惡劣,反唇相譏,極不合作。以一般的情況來說,妻子被刺,做丈夫的理應跟警方合作,希望早日將凶徒繩之以法,他卻處處刁難警方,這跟常理不合。 莫非是另有內情? 自家門口少婦被殺 罪案現場是發生後港9道第923座組屋4樓,日期是2001年5月14日晚上11時40分。遇害的是30歲的梁慧敏,洋名安妮。她是在搭電梯回返母親的住家時,在走廊遭人在喉嚨刺了一刀,胸部也中刀,慘呼了一聲,倒在聞聲開門的母親的懷裏。 (案發現場。圖源:新加坡警察部隊Joyce Lim)她的丈夫——34歲的呂偉添(洋名安東尼)與四歲的女兒跟著出現。小女孩看見母親脖子上血肉模糊,嚇得放聲大哭。 警方接到通報趕到現場,馬上展開采集證據的行動,並且將已經昏迷不醒的梁慧敏緊急送院,可惜,不到一個小時,她因爲流血過多不治。 當時,陪她送院的正是呂偉添,但是,對警方的提問,他總是不願意配合。 由于確定是凶殺案,特別罪案調查組接手後,成立一個8人專案小組,由該組主任林漢明副警監爲首,得力助手林明義助理警監爲副,從多方面下手追查。不過,當時在現場所能采集到的證據並不多。
新加坡刑事偵查局CID小科普
特別罪案調查組例屬新加坡警察部隊刑事偵查局(CID, 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凶殺案調查組”。
CID前身是1864年成立的“警探署”(Detective Branch),新加坡本地閩南方言俗稱“暗牌厝”,“暗牌”即便衣探員。1901年,改名爲CID。 五六十年代的新加坡治安敗壞,各種罪案層出不窮。CID屬下有重案署,舊稱私會黨取締處,當年細分爲福建幫派、廣東幫派、馬來及其他幫派等調查組,1950年,成立“凶殺案調查組”,主要偵辦謀殺案。 1970年,凶殺案調查組改名“特別罪案調查組”,除了謀殺案外,也接手調查綁架案和重大災難的調查。 梁慧敏母親的家距離電梯約12公尺,現場沒有凶器留下,而且案發過程是在電光火石的刹那,沒有現場目擊者。 一張卷成三角形的報紙 唯一發現的是一張已經卷成三角形的報紙,當中一小片壓在梁慧敏的身體下面。可是,報紙上卻沒有顯著的指紋。引起警方懷疑的是,報紙的出現,與血淋淋的現場似乎格格不入,可是,又好像有點關聯。(圖源:新加坡警察部隊 Joyce Lim) 是包裹凶器用的嗎?在一些案子裏,凶手通常都會用報紙裹住凶器,然後在幹案時抽出凶器,幹案後將報紙丟棄。 偵破過多起重案的林明義助理警監,在警界服務了30多年,向來對案件的追查锲而不舍,絕不放過現場任何的蛛絲馬迹。他吩咐專案小組成員分頭調查呂偉添夫婦的背景,叫溫達星高級警曹長再回現場尋找是否有遺漏的證據。 林明義則親自帶了一名探員,“監控”呂偉添的行動,並且決定再度傳召呂偉添返局查問。他也打算遍訪呂偉添經常出沒的場所。 憑他查案的豐富經驗與“第六感”,他總覺得呂偉添這個男人舉止“怪怪”,尤其是他在醫院目睹妻子去世,雖然流下了男兒淚,可是,神態未免太過鎮定與冷靜,給人一種“事不關己”的感覺。 林明義助理警監還無意間看到對方的嘴角動了動,跟著露齒掀唇,似在冷笑。 不知爲何,這令他想起警方的“經典”案例—洪山尼殺死同居吧女,謀奪保險金的案件,以及教唆女友跳樓,企圖騙保金的林格裏。 呂偉添的“笑容”,不就像是洪山尼,或者林格裏嗎? 編按:1963年8月,28歲的洪山尼以甜言蜜語的愛情爲手段,哄騙22歲的女友珍妮,帶她乘船到姐妹島潛水,之後珍妮“離奇”失蹤,屍骨無蹤。洪山尼被捕後,檢控單位首次以“無屍”的環境證據,將他定罪,判處死刑。這“笑裏藏刀”般的笑容,是故作輕松,惺惺作態?還是用來掩飾犯罪的猙獰面目,或者是心裏的懼怕? 林明義助理警監決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把情婦帶回家 梁慧敏在教會邂逅呂偉添時,年僅15歲,呂偉添則大她四歲。交往五年後,他們在1995年結婚,聯名在巴西立買了一間公寓式組屋,價格是63萬新幣。(被害人梁慧敏Annie)當時,呂偉添開了家公司,本身擔任公司的網絡設計師,梁慧敏則是個銀行保險經紀。婚後第二年,呂偉添已經不安本分,在外頭沾花惹草,甚至把情婦帶回家,柔弱美麗的梁慧敏忍氣吞聲,淚往肚裏吞。 兩年後,女兒出世,她爲了幫補家用,複出重操舊業。呂偉添忽然好像良心發現,竟然向妻子忏悔。她原諒了他,兩人和好如初。可是,不久,風流成性的他又故態複萌,不但搞女人,還因爲無心打理生意,外加染上賭瘾,經常去馬場下重注,結果欠了一屁股的債。 可憐的她,省用節食,爲了替這個不長進的丈夫還債,也爲了孩子,再度對丈夫的外遇逆來順受。直到1999年10月,兩人感情惡化,她忍無可忍,帶了女兒,回去後港的娘家。 2000年8月,在梁慧敏出事的九個月之前,呂偉添吞服安眠藥試圖自殺,送進了醫院急救。她看在夫妻一場,前去探望,他乘機苦苦哀求,她又心軟了,帶了女兒回到他身邊幫他。那時,他搞的出版事業一敗塗地,幾乎宣布破産。 直到2001年2月,滿肚委屈的她,見他死性不改,決定要跟他分手,委托律師辦理離婚手續。他無話可說,同意她的決定,只要求可以經常與女兒見面。因爲,以他的經濟情況,他深知要爭取女兒撫養權,他是處于劣勢的。 在了解了兩人的背景後,專案小組確定了兩點:呂偉添背負重債,經濟大有問題;他多次搞婚外情,最少有兩個女人跟他扯上關系,桃色糾紛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可是,這跟他的妻子遇刺身亡,又有什麽關聯呢? 她是天使,我是魔鬼 頗教林明義助理警監意料之外的是,呂偉添對有外遇的事,並沒有隱瞞的意圖。 在梁慧敏的葬禮上,呂偉添很冷靜的接受報章的訪問,而且“坦然”向記者承認他不是個好丈夫,婚姻破裂是他外遇所造成。他也自認嗜好賭馬,脾氣倔強,不受親朋戚友歡迎。不過,他堅稱除了外遇,他與妻子之前保持著“友好”關系。 他如此說:“安妮(即梁慧敏)是十全十美的,我不是;她是天使,我是魔鬼。” 他補充說,妻子是在跟他見面後遇刺,警方要是將他視爲嫌犯,他也不在乎,因爲:“我是無辜的,我並沒有幹這樣的事。” 言畢,他還當衆撫棺流淚,不斷自責,頻頻悲呼:“要不是我叫她下樓見面簽署文件,她就不會……我其實應該陪她上樓拿筆的!” 他不斷抹著泛紅的雙眼:“然而,她畢竟已經不在世間了。” 冷眼旁觀的林明義助理警監,對呂偉添的外遇及聲稱無辜的“宣言”更覺疑惑。 “這家夥究竟在幹嘛?難道是‘演戲’?” 呂偉添在轉頭擤鼻涕時,嘴角又掀動了一下。 那似笑非笑的樣子,讓林明義助理警監想起了洪山尼! 梁慧敏的葬禮一結束,呂偉添馬上被傳召到刑偵局問話。 10萬新幣雇15歲少年殺妻 在交代不在場的時間證人時,他說出了兩個青少年的名字:一個是15歲的少年,一個是16歲的黃姓少年,洋名卡文。 經過多個小時的盤問,15歲少年爆出了重重內幕,專案小組與呂偉添都大爲“震驚”。 少年直認,梁慧敏是他殺的,指使他殺人的是呂偉添,是呂偉添懸賞10萬新幣,尋找殺妻“殺手”! 專案小組掌握了這個重要的線索後,馬上逮捕了呂偉添,同時扣押了這兩個少年。 人證已經確定,在搜集物證方面,專案小組的成員也有所突破,帶來了好消息。 話說溫達星高級警曹長,在回到梁慧敏遇刺的現場仔細搜證時,想起了較早前在三樓電梯口外面發現的報紙,而命案現場則是在四樓,兩者相差有一段距離,他下意識覺得報紙出現的地方,似乎“不太對勁”,于是馬上采集了報紙當作物證。 這張毫不起眼的報紙,竟然成了破案的轉捩點。他第二天到呂偉添的住家查問時,舉目四望,見到一疊舊的英文午報,當中一份少了封面版,上面的日期跟他在命案現場三樓發現的報紙不謀而合。 爲了慎重起見,他即刻聯絡上新加坡報業控股的負責人,還專程請了個工程師,一起到報館了解印刷報紙的流程,並且核對與對照了兩處尋獲的報紙,證明都是屬于同一份的。這樣不厭其煩的做法,他堅信才能說服控方,除了報業控股,不可能有相同的一份報紙在外頭印刷出版。 除此,專案小組在案發後,從呂偉添家中取走三台電腦,在科技罪案調查署查案人員梁志榮的協助下,從電腦裏尋獲一些文件,可是好多內容都被呂偉添刪除了,還好梁志榮最終以精巧的還原技術,取回了重要的證據。 見面不說話,用電腦打字 那是呂偉添與15歲少年在案發三天後的網絡對話記錄。原來狡猾的他,約了少年在家中見面,但卻不直接對談,而是透過電腦的文字處理軟件來溝通,因爲他知道警方已經留意他,擔心住家給警方安裝了竊聽器。他叫少年坐在旁邊,然後,將所要說的話,輸入電腦,用電腦傳言達意。 他自以爲這是神不知鬼不覺的妙計,卻萬萬沒想到,他會利用電腦犯罪,警方也會運用電腦破案;電腦幫了他,可是也“出賣”了他。 那些已經刪除的文檔,最後“死而複生”,爆出了呂偉添的秘密,出現了一些重要的“對話”內容,比較重要的例如: “他們(指警方)可以聽見你在說些什麽嗎?” “別擔心,我過後會刪除這些對話。” “我得裝得很震驚,因爲那人是我的老婆!” “酬金可能要等上一陣子。你應該知道,現在不是時候。” 電腦內也還原了一封呂偉添寫給建屋發展局HDB的信件,內容是有關他准備轉售公寓式組屋的事,顯示他錢不夠用,急于脫售屋子還債。 兩個情婦 專案小組也先後傳問了呂偉添的兩名情婦。 第一個情婦姓何,洋名柏琳達,她1997年在駁船碼頭一家酒廊當招待時,認識呂偉添。兩人一拍即合,來往頻密。她還出資協助他搞了家設計公司,可是,他不擅經營,生意每況愈下。後來,她又出資幫他搞模特兒公司與娛樂雜志,不過,他還是無法妥善處理商務,最終一敗塗地,債台高築,唯有收盤。 柏琳達替他還了10萬新幣的債務後,提出分手,結束了三年半吵吵鬧鬧,有時還大打出手的關系。後來,柏琳達改當促銷行政員,呂偉添心有不甘,多次威脅要殺了她。 他向她透露,妻子要是帶女兒離開,他會殺了妻子。他也說他如果要有錢,只要“殺妻”即可達到目的。她以爲他在開玩笑,他很嚴肅的說:“我是認真的!” 呂偉添專向女人下手,意圖財色兼收。他跟柏琳達分手後,2000年10月又物色了新目標。第二個情婦姓陳,她借了一筆錢給他搞生意,結果血本無歸,還背了債。她感到無助,想要自殺,他則叫她先殺他的妻子後才自盡。她也以爲他只是說說笑,他卻連連冷笑! 至此,專案小組排除了案件跟“桃色糾紛”無關,而是純粹爲了錢財;爲了可以賣掉屋子,從中獲利。呂偉添其實早已擬定“殺妻計劃”,而爲了不讓警方對他起疑心,他假手于人,懸紅雇凶,物色的竟然是未成年的“殺手”。 他當時打的如意算盤是:即使少年被捉,也不會判處死刑,他則可以置身度外,拿錢去逍遙。 呂偉添心機確實夠深夠狠,夠喪心病狂! 10歲就崇拜呂偉添 15歲少年在警方爲他錄取的13份共44頁的口供書內,爆出了命案重重內幕,從買凶、策劃、籌備、伏擊、行凶到事後毀滅證據的過程。他不否認殺人,後來還在法庭上指證呂偉添教唆他殺人。 少年在10歲時就認識呂偉添,他到巴西立一帶遛狗,剛好呂偉添也在哪裏遛狗,兩人因此攀談起來。呂偉添後來搬家而,兩人一度失去聯絡。 他當時很“崇拜”呂偉添,覺得懂得“功夫”又善于討女人歡心的呂偉添很酷,視他爲偶像與學習的榜樣。 2001年2月,少年就讀中二那年,兩人重逢。透過少年,呂偉添在巴西立第6通道444座組屋的麥當勞快餐店內,認識了一群小夥子,包括17歲的克裏斯南、22歲的佘子豪、16歲的黃敬偉,洋名卡文,以及19歲的江家聰。 同年4月,呂偉添與這群青少年聚會時,提起鄰桌有幾個私會黨徒,一夥人由此大談私會黨打架的話題。當中兩名少年還說,他們曾經替人出頭打架,就算是殺人,他們也不怕。 呂偉添隨口向他們挑戰,問他們真的敢殺人嗎?需要多少代價才願意幹此事? 佘子豪笑說,給他100新幣便行了,黃敬偉要求10萬新幣,15歲少年獅子開大口,要價100萬新幣。 誰敢殺我妻子? 呂偉添打蛇隨棍上,竟然問他們,敢不敢“殺掉”他的妻子,或者代尋“殺手”也行。他跟著懸紅10萬新幣,並且出示了妻子的照片。 最初,大家以爲他開玩笑,他回答那是認真的。大家才覺得事關重大,你看著我,我看著你,誰都不願意去幹。 克裏斯南後來在上庭供證時說,他感到不解:“我覺得事有蹊跷,哪裏有這樣的男人,總是要找人殺妻,莫非他瘋了?” 他哪裏知道,善于觀顔察色的呂偉添,早已“點中”了佘子豪、黃敬偉與15歲少年,准備分頭先用“哄騙贊賞”的方法,再施逐個擊破的“激將法”,說服這三個少不更事的小夥子“殺妻”,當他的“代罪羊”。 他先帶佘子豪上他的住家,慫恿對方“敢敢”下手,還重申會給10萬新幣賞金。呂偉添說,妻子一死,他便是公寓式組屋的唯一受益人,到時他會賣掉屋子,分期給佘子豪當作是殺妻的賞金。 佘子豪建議不如去找職業殺手,呂偉添托他代爲物色,並答應會給他兩成公司的股份當酬勞。因爲,在這之前,呂偉添籌備搞一份賽馬刊物,佘子豪有意參股,卻因手頭緊作罷。 在接下來的三天,呂偉添一直撥電追問佘子豪,職業殺手的事是否有了著落。 “他的口氣很認真,我至此才相信他不是開玩笑……我感到不安,我奇怪他爲什麽非置妻子于死地不可!” 佘子豪最終告訴他,他沒有門路找到職業殺手。 親授刀法 5月9日,呂偉添轉移目標,親自去找黃敬偉。他對黃敬偉聲稱他原本是要自己動手殺妻,可是,那樣做太明目張膽,等于告訴人家他是凶手,因此,他希望黃敬偉代勞,他還誇贊黃敬偉比起其他朋友更“英勇果斷”。 他說,要殺他的妻子“輕而易舉”,只需從她後面制伏她,然後在她的脖子“劃’一刀便行了。 他還教黃敬偉事成之後,一定要抹掉指紋,並且要拿走她的錢包,制造她是遭搶劫的假象,以此轉移警方偵查的方向。 他帶黃敬偉回到住家,打開了廚房的抽屜,展示多把不同的刀,任由黃敬偉選擇:“隨便一把,都適合殺死我的妻子。” 究竟黃敬偉做出什麽事來,且聽下回分解。 作者 何盈,原籍廣東大埔,端蒙中學高中畢業,工余考獲南京大學中文系碩士學位。1970年進報界,采訪意外、犯罪、警務及突發新聞近30年,曾任《聯合早報》副采訪主任、副編輯主任,曾獲選赴美國、日本、韓國、香港、台灣及印尼等地,參加研修課程與實地采訪。現爲自由撰稿人。 已出版著作多本,包括《法網難逃》《殺童血魔》《警匪喋血》《懸案疑雲》《說黑道白》等。(作者/何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