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中國央行發布《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確定于2017年7月1日起實施。
那麽,這條新政到底是什麽,又是如何影響到我們的海外生活的呢?在未來不到70天的時間裏,我們又能做什麽呢?
爲了加強管制境外彙款,央行《管理辦法》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准20萬,直降到人民幣5萬(約5500英鎊)。
《管理辦法》規定,對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彙、現鈔兌換、現金彙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金融機構應當報送大額交易報告。
舉個例子,媽媽通過銀行機構用人民幣現鈔購買加元現鈔,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辦理業務的銀行機構需將此交易作爲大額交易上報。
除了以上提到的這些,仔細研究這個新出的《管理辦法》,裏面名堂還真不少。
海外彙款政策的新變化
1. 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准由“20萬元”調整爲“5萬元”,調整了金融機構大額轉賬交易統計方式和可疑交易報告時限。
2. 新增規章適用範圍、大額跨境交易人民幣報告標准等內容。以人民幣計價的大額跨境交易報告標准爲“人民幣20萬元”。
其他無關緊要的變化政策就不在這兒贅述了,主要就是加大力度查往境外彙款的人是否存在不正當交易,主要針對恐怖分子啊、洗錢的啊、非法投資的啊這些。
和我們切身相關的就是以上兩條了。簡單點兒說就是,現金交易超過5萬元的,查;跨境非現金交易額超過20萬元的,查。
再說這5萬元現金,其實真的太少。想想誰出國時不帶點兒現金防身?
適用範圍
《管理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機構,主要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證券公司等等。其中,“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和“貸款公司”是《管理辦法》新增的適用範圍。
規定同樣適用于非銀行支付機構。目前,人民銀行對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履行的反洗錢義務,還有更爲具體的要求,例如《支付機構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銀發〔2012〕54號)。《管理辦法》生效實施後,人民銀行將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訂完善對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要求。
央行《辦法》的兩個目的
一是境內通過控制現金交易額度加強反洗錢和反恐,甚至反腐敗(大額現金的存取將很不方便,而轉賬方式必然留下痕迹)。二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外幣跨境流出,對緩解人民幣對美元貶值起到一定作用。
第二個目的很顯然對出國留學,甚至出國旅行會産生一定影響。目前在中國向境外彙款購彙額度的5萬美元可以同日一次完成。2017年7月1日以後如果嚴格執行《辦法》,爲了避免被”大額交易報告”,必須要分6次才能完成5萬美元…
對留學生家長換彙後自由繳納學費,家長贊助畢業後留在國外工作的留學生投資置業,以及各種移民行爲顯然設置了障礙。”螞蟻搬家”式的把資金彙往境外將更加困難。
你必須知道的事
企業和個人開展相應的資金收付、轉賬等業務,大額交易的報告義務是由銀行等金融機構來執行的。企業和個人無需額外履行報告手續,實際辦理業務過程中幾乎感受不到新的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的要求。
也就是說,只要你達到各類交易的上限,銀行無需經過你同意就可以各種查你(你父母)的各種信息。
想想這個還挺可怕的,有些事情還真的就怕查。這倒不是因爲做了什麽虧心事,而是壓根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經站在了法律的邊緣,所以能不碰最好不要碰。
你該怎麽做?
1. 7月1日之前可以出國的童鞋盡快辦好國外銀行卡,讓父母在此之前彙款。
2. 無論7月1日之前或是之後出國,都該辦一張雙幣信用卡。
3. 在自己的戶頭下准備好一張銀聯卡,可以讓父母在上面彙錢給你。在英國超市門口的ATM機上是可以取銀聯卡裏面的錢的,但也就能取個幾百磅吧。
4. 7月1日之後的可以選擇學費分期付款,這樣父母可以通過兩年時間陸續給你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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