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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科技研究局(A*STAR,這是在新加坡最厲害的科學研究機構,能進入裏面工作的研究人員,通常被大家稱作科學家)一名中國籍研究員白某(下文就稱小白吧),本來花23000元買鑽戒求婚,卻因欺騙1500余元消費稅退款,被判罰款7000元。
又是一個被消費稅“坑”了的人。按理說,既然這位研究員都已在新加坡拿了工作准證,肯定也知道自己不能申請退稅,那他爲什麽還要冒險,又是怎樣退的稅?
這不得不說說他那位好心辦壞事的“豬隊友”——小張。
今年2月23日,這位研究員小白和同事小張一起逛街。小張買了一個Prada包包(記住這個,後面還會出現),小白因爲要向女友求婚,也就一起選購戒指。此間,爲了能省點稅,小張就好心地跟小白說,戒指買了,可以跟他的包包一起退稅,因爲他的爸爸正好是遊客身份。
2月28日,就正式訂購了一枚價值23600元的鑽戒,自己先支付了訂金。
3月9日,小白與小張一起到店支付了余款,並告訴店員自己要退稅。然後便以小張父親的名義填寫了一張eTRS票據以作索取消費稅退款。
兩天後,小白買了一張單程機票,與小張及小張父親一同進入樟宜機場,小張父親就拿著鑽戒和Prada包包去索取消費稅退款。鑽戒的消費稅爲1500余元,包包則是240多元,共約1740元。之後,小張父親將包包與鑽戒再交給小白帶回來。
計劃很完美啊,但是當小白重新入境時,引起關卡人員疑心,懷疑他濫用登機證,之後又搜出他的包包與鑽戒。因爲小白不是旅客,不符合通過電子退稅服務索取退款的資格,最後,他與自己的同事小李一起被逮捕。小張的父親在今年7月也被控。
看似不過是朋友間的一場“幫忙”,一個“隨帶”,也沒偷沒搶,怎麽就被捕了呢?
大家都知道在新加坡買東西有7%的消費稅。遊客在新加坡買的東西出境時可以退稅(tax refund)。如果是很貴的物件,這7個點的退稅算下來也是一筆不小的錢。但是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甚至很多其它持長期准證的人)一般都不能享受退稅待遇。所以,就讓很多人萌生了讓來旅遊的親友代爲退稅的行爲,也有很多人投機取巧。
但如果商品留在境內卻領取退稅金額,相當于騙取國家稅款,屬于犯罪行爲。奉勸各位,還是不要以身試法。
關于退稅,小夥伴們也是各顯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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