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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腳踏車業者ofo沒有在指定期限內有效啓用QR碼停車系統及遵守其他相關條例,營業執照昨天(2月14日)起遭陸路交通管理局暫時吊銷。
ofo必須在下個月13日之前移除所有腳踏車,否則陸交局會采取執法行動,包括撤銷對方的營業執照。
陸交局上個月發出通知,下令ofo必須在2月13日前將腳踏車車隊縮減至1萬輛,並啓用QR碼停車系統,否則營業執照會被暫時吊銷。不過對方並未在期限內遵守條例,包括有效啓用QR碼停車系統。
ofo在執照被吊銷期間不得營業,也必須在下個月13日之前從公共場所移除所有腳踏車。
陸交局指出,如有必要,當局也會在3月14日以後介入,確保腳踏車不對他人造成阻礙。陸交局只會在ofo遵守所有條例後,才允許對方繼續在本地營業。當局會繼續觀察情況,如果對進度不滿意,就會撤銷執照。
陸交局也透露,ofo其實尚未支付30萬元的保證金。根據陸交局規定,獲頒“無車樁”共享腳踏車營業執照的業者,須爲每輛腳踏車支付30元保證金以及30元的常年執照費。
這筆保證金可以是銀行擔保或履約保證金,萬一業者突然停業,當局可使用保證金來善後,包括移走廢棄在公共場所的腳踏車。
ofo用戶可撥打消協熱線6100 0315或上網www.case.org.sg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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