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交局只會在ofo遵守所有條例後,才允許對方繼續在本地營業。當局會繼續觀察情況,如果對進度不滿意,就會撤銷執照。
共享腳踏車業者ofo沒有在指定期限內有效啓用QR碼停車系統及遵守其他相關條例,營業執照昨天(2月14日)起遭陸路交通管理局暫時吊銷。
ofo必須在下個月13日之前移除所有腳踏車,否則陸交局會采取執法行動,包括撤銷對方的營業執照。
陸交局上個月發出通知,下令ofo必須在2月13日前將腳踏車車隊縮減至1萬輛,並啓用QR碼停車系統,否則營業執照會被暫時吊銷。
陸交局昨天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盡管當局之前多次聯系ofo,不過對方並未在期限內遵守條例,包括有效啓用QR碼停車系統。
ofo在執照被吊銷期間不得營業,也必須在下個月13日之前從公共場所移除所有腳踏車。
陸交局指出,管理車隊的責任一般由業者負責,爲了減輕納稅人的負擔,當局只會在必要時才介入。
“如果ofo不在規定期限內移除腳踏車,陸交局就會采取必要的執法行動,包括撤銷營業執照。
如有必要,當局也會在3月14日以後介入,確保腳踏車不對他人造成阻礙。”
陸交局只會在ofo遵守所有條例後,才允許對方繼續在本地營業。當局會繼續觀察情況,如果對進度不滿意,就會撤銷執照。
ofo尚未支付30萬元保證金
陸交局也透露,ofo其實尚未支付30萬元的保證金。
根據陸交局規定,獲頒“無車樁”共享腳踏車營業執照的業者,須爲每輛腳踏車支付30元保證金以及30元的常年執照費。
這筆保證金可以是銀行擔保或履約保證金,萬一業者突然停業,當局可使用保證金來善後,包括移走廢棄在公共場所的腳踏車。
傳ofo已裁退本地運營團隊
據了解,ofo已裁退本地運營團隊,本報昨天嘗試聯系ofo中國團隊,但對方至截稿時未答複。
對于ofo執照被暫時吊銷,受訪ofo用戶並不感到意外。
葉澤勇(34歲,自由業者)去年11月因賬戶無端被扣錢,多次發電郵給ofo,卻無人回應。
“ofo從幾個月前就開始搞失蹤,執照被吊銷是遲早的事情,不過我的錢應該拿不回來了,幸好只是幾塊錢。”
也有用戶反映,ofo應用從昨天起無法使用。
一名陳姓用戶(37歲,廣告經理)說:“我按了‘爲腳踏車解鎖’,不過應用毫無反應,就算關閉再重新打開應用還是一樣。”
消費者協會受詢時指出,去年10月至今已收到15起涉及ofo的投訴,其中九起與ofo胡亂收費有關。
消協理事長黎學俊提醒ofo用戶,如果選擇取消自動更新通行證可截圖記錄作爲證明,在120天內使用信用卡支付的用戶,也應盡早向銀行索求退款。
ofo用戶可撥打消協熱線6100 0315或上網www.case.org.sg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