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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在國外買房可能會坐牢?
這個聽上去不怎麽像事實的信息,竟是真的……
春節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彙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很多人看到了外彙管制方面的嚴管,解讀出“朋友圈私自換彙的時代結束了!”
這確實是一個方面,但是,這條政策的背後,更爲重磅的還有:如果你的錢是走地下錢莊彙到海外買房的,真的可能坐牢!
(圖:來源自網絡)
在中國,通過合法渠道換彙到海外買房是明令禁止的,大量國內資金想帶出國門只有地下錢莊一條路,這條路一直就是非法的,只不過此前被抓到處罰一般較輕。
根據這個最新《解釋》,從2019年2月1日起,超過500萬人民幣就可能以非法經營罪定罪,除了罰款,還可能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超過2500萬人民幣的,可能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份文件的核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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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倒買倒賣外彙”或者“變相買賣外彙”等非法買賣外彙行爲。
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條第4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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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確了什麽是“非法買賣外彙”的“情節嚴重”,比如“非法經營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就算。
按照刑法,就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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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確了什麽是“非法買賣外彙”的“情節特別嚴重”,比如“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千五百萬元以上的”、“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等就算。
按照刑法,就可以“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圖:來源自網絡)
注意,最高發文件中說明的“元”是指的人民幣…一切可是跟著彙率的!
此外, 這份文件沒有明確指明非法外彙買賣的用途,也就是說買賣外彙超過法定的每人五萬美元以上,都是非法的,這其中當然也包括買賣外彙用于購買海外房産。
目前,中國居民購買海外房産,基本都是通過地下錢莊,這種通過地下錢莊的購房行爲就可以屬于非法買賣外彙罪或者變相買賣外彙。
文件打擊的重點是“變相買賣外彙”。
有專家認爲——所謂“變相買賣外彙”,就是境內境外的資金互換,不涉及資金的直接流出,往往交易更加隱蔽、金額更爲巨大。
而中國居民用于購買海外房産的資金其實就是通地下錢莊對倒貨幣互換,這種“貨幣互換”實際上是把流入中國的外彙截留在了國外。
表面上並沒有直接“套彙”,沒有減少中國的外彙儲備,但逃離了國家外彙管理的監管,阻止了中國外彙儲備的增長的同時,造成國內資金的短缺,更沒有流入中國的實體經濟。
(圖:來源自網絡)
其實,相關政策國家外彙局早有公布:國家外彙管理局在2016年最後一天發布公告,宣布自2017年1月1日起,個人申購外彙需要填寫《個人購彙申請書》,明確填寫購彙用途和用彙時間。
個人申購外彙須明確更多法律責任,如果違反境外買房、洗錢、地下錢莊等六項禁止行爲,將被列入“關注名單”,個人當年及之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
《個人購彙申請書》需填寫的內容包括:購彙人姓名、身份證號、人民幣賬號、外彙賬號、幣種、預計用彙時間(精確到月)、購彙用途等。
在過去,因爲個人換彙的額度限制,許多人就想出了分拆彙款的“螞蟻搬家”方式轉出資金。
比如一個人的額度有限,就請親戚、朋友幫忙,利用他們的額度,多人多次轉彙。
這種做法在現實中比較普遍。
但是在去年,外彙局開始針對這一行爲開始嚴打。
國家外彙局已表示,對于過去利用分拆彙款,螞蟻搬家形式到境外購房産的中國公民,將依法進行外彙追回並罰款,若不能按時還回款項者,將判以刑法騙彙罪論處。
2018年上半年,外彙局共查處外彙違規案件1354件,罰沒款達到3.45億人民幣。
如何合法在海外買房?
之前有分享過,合法移民向中國境外轉移資産不受每年5萬美元限制!
外國永久居留權的中國移民是可以申請資産轉移,合法在海外買房的,具體做法的規定十分明確。
需要申請大額財産轉移境外的這三類人,轉移財産時需要准備6份不同的材料。
1. 《個人財産轉移業務申請表》,需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簽名
2.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3. 申請人收入來源證明以及財産權利證明文件:
(1)個人薪酬所得(包括工資和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勞務報酬等),需提交有關收入來源的證明;
(2)經營收入(包括私營業主、企業個人股東、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租賃經營所得等),需提交個體戶經營收入申報表、股權證明或承包、租賃合同或協議以及能證明收入來源的材料,如企業財務報表、企業董事會分配決議等;
(2)資本所得及變現:①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需提交存款證明、股票、債券開戶及交易記錄,②財産租賃所得、財産轉讓所得、特許權使用等,需提交財産租賃、轉讓、特許權使用的合同或協議,房屋産權證,房地産買賣契約或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等;
(3)偶然所得(包括合法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收入等)及其他財産或收入,需提交真實交易記錄證明。
4.稅收證明或完稅憑證,由申請轉移財産所在地或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
5.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協議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6.外彙局要求提供的補充材料
從要求的6類材料,我們可以發現,大部分材料是屬于證明轉移財産合法性的,而不是限制轉移的。
這就說明這種情況下的轉移本身收到的限制較少。
總之,國內的朋友如果想要在2019年順順利利地在海外買房,可能最安全的辦法就是老老實實按照國家規定的手續辦理財産轉移。
如果想要簡單省事,少受點限制的話,最好先辦理移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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