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
這是一個極具黑暗色彩的詞彙
讓人感到驚悚的同時
也開始浮想聯翩
大到種族歧視、極端信仰主義
小到私人情仇,錢利紛爭
一切可以成爲“謀殺”的起源
往往就是最常見
以致最容易被人忽略的
1963年到1965年
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
而後又退出馬來西亞
並且宣布獨立
就是在這段時間裏
新加坡發生了一起“奇案”
未婚妻神秘失蹤
潛水活動變成“潛水案”
未婚妻潛水沒了動靜
最後拽出海面的……
卻只有一根繩子
這當中究竟是怎樣起承轉合
且看且知道
事發地點:杜阿島
杜阿島是巴厘島中的一個姐妹島
是印度尼西亞的旅遊勝地
每年會有很多遊客去那裏度假
如此美麗的地方
自然也是情侶遊玩打卡首選
然而……
潛水卻無故失蹤???
1963年的一天下午
在杜阿島附近的海峽裏
有一個年輕的新加坡
女人正在海底潛水
她叫陳潔妮
這片海峽的深度大約在10米左右
陳潔妮全副武裝
配備著氧氣罩、引導繩和腳蹼
在深不見底的海水裏遊來遊去
當陳潔妮在水下暢遊時
她的未婚夫孫陽就待在海面的小船上
不知過了多久
他忽然意識到未婚妻
好像在水下逗留的時間太長了
他拽了幾下連接在
陳潔妮身上的引導繩
但是水下卻毫無反應
他開始用力拽
卻感覺那邊的重量很輕
一拽之下 居然直接把繩子拽上了船
—— 但是繩子那端
卻沒有陳潔妮的任何蹤影
她到底去哪裏了???
杜阿島附近的這片海
表面看上去風平浪靜
但實際上海底下的情況非常複雜
暗流、旋渦很多
難不成陳潔妮已經發生了意外???
然而當新加坡警方介入調查之後
才發現事情並不完全符合孫陽所述
陳潔妮離奇失蹤的背後
竟是一樁策劃了
整整三個月的陰謀
。。。
三個月前
也就是1963年5月底
孫陽與陳潔妮在
新加坡的奧登酒吧相遇
孫陽24歲
來自一個中産階級家庭
受過良好教育
看上去十分溫文爾雅
陳潔妮22歲
只讀到小學三年級便辍學打工
跟孫陽相遇時
她正是奧登酒吧的服務員
她當時已經離開之前的丈夫
帶著一雙兒女勉強維生
孫陽遇見陳潔妮之後
便向她大獻殷勤
隔三岔五來找她
這讓陳潔妮受寵若驚
在這場突如其來的相遇裏
陳潔妮也對孫陽著了迷
好像在他面前
她只需要天真、單純
兩個人的感情快速升溫
他們很快便成爲了正式的戀人
征兆:一次有驚無險的意外
有一次
孫陽開車和陳潔妮去吉隆坡遊玩
在返回新加坡之前
孫陽提議
希望陳潔妮能跟他一塊買份保險
理由是這趟路挺遠的
而且是自己開車
萬一出點意外不太好
買份保險有個保障
陳潔妮覺得有道理
兩人都買了保險
好巧不巧
在返回途中的某個轉角
他們果然出了事故
據孫陽說
事故原因居然是
“有狗在叫,嚇他一跳”
在慌亂中
他一頓猛烈操作,又是踩刹車
又是打方向盤
結果撞在了馬路邊沿上
而同時陳潔妮
也忽略了那時自己的愛人
駕車技術已經十分成熟
這個事實
在這場事故中
孫陽沒有受到任何傷害
陳潔妮受了傷
但不是很嚴重
不過汽車算是報廢了
最後他們乘火車回了新加坡
從吉隆坡回到新加坡之後
孫陽勸說陳潔妮應該多買點保險
陳潔妮本來就對孫陽言聽計從
再加上之前的意外
陳潔妮便同意了孫陽的提議
在孫陽的安排下
她在許多保險單上
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三個月後
1963年8月27日
相距孫陽和陳潔妮的第一次相遇
已經過去了三個月時間
他們租了一艘小船
到杜阿島潛水
駕駛船的船夫叫約瑟夫
他們在海峽中間抛錨
然後陳潔妮戴上潛水腰帶
潛入水中
孫陽和船夫約瑟夫在船上等待
大約10分鍾之後
陳潔妮浮出水面
她想讓孫陽也下海
陪她一塊潛水
孫陽給陳潔妮換了一個氧氣罐
然後讓她先潛下去
孫陽穿著泳褲
站在船上檢查他的潛水裝備
也准備潛水
但是孫陽卻發現他的氧氣罐在漏氣
裏面的墊圈出毛病了
約瑟夫幫忙擺弄了一陣子
但沒弄好 而這段時間
陳潔妮一直在海底潛水
這個時候
孫陽拽了拽引導繩
繩子是回來了
但是……陳潔妮消失了
孫陽問約瑟夫:
“她人呢?你趕緊看看
附近的海面哪裏有氣泡
看她還在不在這裏?”
兩個人站在船上
默默地向四周廣闊的海面
看了一會兒
但什麽也沒發現
孫陽:“這可怎麽辦?”
約瑟夫:
“咱們去報警吧,水警能幫忙。”
兩人乘船趕到附近的小島上
找到了一個水警
這位水警另外請了五個漁民
潛入海中尋找消失的陳潔妮
最終他們沒有找到陳潔妮
只找到了她潛水時穿的腳蹼
腳蹼從頭到尾都斷了
但是斷裂口非常齊整
不太像是被海水和岩石撕裂壞的
反而像是某種利器的切斷面
而最反人倫情理的是
在整個搜救中
孫陽一直站在船上
他穿著便裝連腳都沒有濕
沒有絲毫慌亂
看起來十分“正常”
當時在場其他人員的反應
似乎都要比他的來得更真實
潛水變案件
陳潔妮消失16個月之後
已經到了1965年
孫陽被新加坡警方逮捕
罪名是故意謀殺
7天的審訊之後
孫陽不慌不亂
對答如流、毫不露怯
這讓檢方有點頭疼
這裏有一個大問題:
陳潔妮只是失蹤了
並沒有找到她的屍體
所以無法確定她已經死了
可既然不能確定她已經死了
那就無法指認孫陽“謀殺”她
案情轉折點:檢察官和船夫
高級檢察官蕭添壽出場了
他決定先從其他方向
尋找突破口
01
有貓膩的孫陽的家屬
他首先指出孫陽的家屬
曾經向船夫約瑟夫行賄
在各種壓力之下
約瑟夫在法庭上坦白
孫陽的哥哥曾送給他一罐奶粉
他收下了
但他覺得自己喝有點浪費
于是低價賣給了別人
賣了四塊五新幣(約22元人民幣)
還有一次
孫陽的哥哥帶約瑟夫
去見孫陽的律師
而律師說要彌補
約瑟夫一天的誤工費
就給了他三十新幣
(約150元人民幣)的補償
不過事實上
船夫約瑟夫的一天
最少掙三四塊新幣(17元人民幣左右)
最多也只掙過二十新幣
(約100元人民幣)
這一通指責之後
孫陽沒有那麽囂張了
02
潛水專家
蕭添壽找到一位潛水方面的專家
這位專家在法庭上解釋
在深海中潛水的時候
一旦丟失腳蹼的話
潛水者很難保持平衡
動起來相當費勁
而且陳潔妮的潛水經驗並不豐富
她丟失腳蹼的時候
肯定非常慌亂
完全不知道該怎麽辦
所以陳潔妮的死亡幾率很大
她的屍體應該是被海水
帶到了某個不爲人知的角落
03
“三問三答 ”揭案情馬腳
蕭添壽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
開始闡述案情
並且對孫陽進行“三大問”
潛水地點及動機
【蕭添壽】:
“人們都知道杜阿島海峽
並不是非常適合潛水
你爲什麽還要帶她去?
而且,你爲什麽不下海?
卻讓陳潔妮下海?”
【孫陽】:
“因爲上次去那裏潛過水的時候
我們並沒有遇見危險
而且並不是我不潛水
而是我得講究禮貌
女士優先,您懂吧?”
事發後的反常反應
【蕭添壽】再次質問:
“當你發現陳潔妮消失的時候
你爲什麽不立即下海找她?”
“你告訴約瑟夫你不會遊泳
可實際上你是個遊泳高手”
“就算你當時被嚇到了
不知道怎麽辦
可到後面漁民下海找陳潔妮的時候
你還是站在船上
不潛水,沒動作,連腳都是幹的
麻煩你來解釋一下
爲什麽你不下海尋找陳潔妮?”
【孫陽】:
“是這樣,她是我的未婚妻
我很在乎她,肯定想找到她
但是我一直在觀察海面
根本沒有任何氣泡從海底冒出來”
“所以你明白吧
她這肯定是死了”
“死了就是死了
我能怎麽辦?
那麽大的海,我上哪去找她?”
保險受益人
蕭添壽的最後一次質問
是關于保險的
【蕭添壽】:
“我們來聊聊保險的事情吧
陳潔妮的意外險保險額度
高達40萬新幣(約200萬元人民幣)
而她只是一個薪300多塊新幣
(約1700元人民幣)的酒吧服務員”
“她還有兩個孩子要養
她爲什麽要花這麽多錢給自己買保險?”
“而且最讓人奇怪的是
這些保險的受益人
居然是你孫陽的母親
可陳潔妮從來沒有見過你媽
就算你們馬上要結婚
她也不至于把受益人
寫成她從來沒見過面的婆婆吧?”
“另外,據保險公司反饋
在陳潔妮消失的第二天
你便找到保險公司要求理賠
一家公司拒絕了
你就換另一家保險公司
這十個多月裏
你一直沒有閑著
到處找保險公司要錢”
“你說說
如果你不是凶手,誰是凶手?”
【孫陽】冷笑:
“陳潔妮的確因我而死
是我沒有保護好她
我也確實該死
但我沒有謀殺她
你們不能往我身上潑髒水”
“陳潔妮很單純,但她並不傻
買保險這個事情是她自己的選擇
她之所以把我媽選爲受益人
那是因爲她知道我很愛她
馬上就要娶她了
所以不管寫誰的名字都是一樣的”
“而我之所以到處找保險公司要錢
那是因爲陳潔妮還有兩個孩子呢
總得有人出錢照顧他們吧
我想對這兩個孩子負責”
“總之,我問心無愧”
檢察官蕭添壽抛出的這三個問題
雖然孫陽都一一做了回複
但是其中的漏洞也暴露在了
陪審團和法官的面前
他們心中都已經有了自己的判斷
不過,真正的結局還要再等一陣子
因爲這期間還發生了一些別的事情
船夫約瑟夫跟進
根據警方的調查
其中一家保險公司
曾找到船夫約瑟夫
給了他6000新幣(約30000元人民幣)
希望他在法庭上把“事實”說出來
約瑟夫說
自己已經把所有看到的東西都說出來了
他的確看到陳潔妮消失以後
孫陽很冷靜,絲毫不慌
除此之外
他並沒有看到別的事情
也不能作證說
“孫陽就是殺害陳潔妮的凶手”
大環境背景轉變
陳潔妮失蹤案
正好卡在新加坡的兩個曆史節點上:
—— 1963年,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
那一年陳潔妮失蹤
——1965年,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
宣布獨立
這一年孫陽開始接受審判
而且在這之前
新加坡的司法從來沒有處理過
沒有受害者屍體的謀殺案
這起謀殺失蹤案是一個不小的考驗
但是不管大曆史的背景
是多麽波瀾壯闊
這一起案件也終究要有結果
最終陪審團一致認定:
孫陽有罪
當時的法官也說了一番話:
“孫陽,你殺害了那個
年輕的女孩陳潔妮
她唯一的缺陷就是不幸愛上了你
她把一切都獻給了你
你卻爲了錢殺害了她”
“你非常狡猾
巧妙地掩蓋了你的罪行”
“你非常冷血
而且膽大包天”
“但今天
是時候爲你的罪行付出代價了”
案件結果
孫陽被判處死刑
被判處死刑之後
孫陽要求上訴
然後依舊保持著處變不驚的神態
每天在監獄裏讀書看報
直到1966年11月
孫陽父親到監獄告訴他
新加坡樞密院駁回了他的上訴
這意味著孫陽失去了最後的機會
他馬上就要上絞刑架了
這個消息對孫陽來說
猶如晴天霹雳
他哇的一聲哭出來了
瞬間淚流滿面
但很快孫陽又恢複鎮定
因爲他認爲
都沒有發現陳潔妮的屍體
憑什麽定我的罪?
很快 孫陽想到另外一招
他向司法機構申請
檢測自己的精神狀態
這是許多罪犯的慣用伎倆
他們一旦看到自己再也沒法狡辯了
就趕緊說自己是個精神病
以求免遭死刑
這會就需要心理學家
和犯罪學家們出面了
各位專家前前後後
跟孫陽進行了多次會談
也跟孫陽的父母、兄妹
都進行了深入交流
最後專家們認爲
孫陽的智商高達到128
精神也很正常
所以不能免于法律懲罰
1967年2月6日
孫陽上了絞刑架
他的妹妹爲他收屍
案情延伸
綜合上所述
我們大概能夠知道
孫陽是那種以自我爲中心
狂妄且存有僥幸心理的人
這跟他的性格和生活習性有關
01
偷錢
孫陽自己承認
他從十歲開始偷盜
最初偷家裏的、偷鄰居的
然後去偷商店的
有一段時間他迷上了車
于是偷他父親的錢去買車
而他父親發現錢丟了之後立即報警
警察經過一通調查
發現就是孫陽偷的錢
他父親質問孫陽到底是怎麽回事?
孫陽回答:
“是我偷的錢呀,怎麽啦?”
他父親一怒之下
把孫陽攆出家門
他在外面遊逛了好多天
後來他媽心疼他
讓他趕緊回家
他才跟他爹和好
02
貪汙
孫陽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
據孫陽以前的班主任回憶
他是個挺機靈的孩子
很有冒險精神
不過就是有點目中無人
過于自信
當孫陽步入社會開始工作時
他去當過老師
但是連著換了好幾所學校
也沒能安頓下來
而他的工作態度也很差
甚至還貪汙過學校的錢
後來被學校發現
他又東拼西湊把錢還給學校
才算了事
03
尋找刺激
老師的工作沒做之後
孫陽覺得當個飛行員不錯
參加了一個飛行員培訓班
很快拿到了私人飛機駕駛證
但他卻肆意妄爲
駕駛著公司的飛機進行低空飛行
時常駕駛著飛機
掠過水面和椰子樹的樹頂
然後他的飛機駕駛證就被吊銷了
緊接著也被公司開除了
04
大獎賽事故
1961年的時候
他參加了新加坡F1國際大獎賽
但他搞出個事故
造成一名行人死亡
隨後他被逮捕
被罰了30元新幣(約150元人民幣)
不過很奇怪
他並沒有被追究更多的責任
05
欲望與現實
1962年
此時孫陽已經離開學校七年了
仍然一事無成
他決定去學習法律
他有信心在18個月內拿到法律學位證書
但他沒錢交學費報補習班
只能看書自學
後來孫陽父親給他找了
一個保險推銷員的工作
但孫陽只想趕緊搞錢
不管怎麽搞都行
搞到錢他就能去英國學法律
拿到法律學位
然後他就能成爲人上人
過體面的生活
可能這就是
“潛水案”的導火線源頭
在幹保險推銷員的時候
孫陽就想到了用騙保來搞錢
至于這筆錢幹不幹淨
是不是沾上了人血
他一點也不在乎
可以說
孫陽的許多目標看似明確
但是飄無定點 隨心所欲
他也從來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手段
會傷害到其他人
無知和放縱
最終將他導向犯罪和死亡
這個案子好像帶我們
回到了舊時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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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旅遊
教育
鞭刑
工作
省錢
曆史
特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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