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女雇員可享有的生産福利
在《雇傭法令》下受保障的雇員,可以享有12星期的産假。符合以下條件的雇員將可享有前8個星期的有薪産假:
a) 在孩子出生之前,已經爲雇主工作了至少3個月;
b) 生産時有少于兩個孩子(除非在同一次懷孕中生出多個子女,如雙胞胎或三胞胎);並且
c) 在休産假前提前至少一個星期通知雇主,並盡早將分娩情況告知雇主。否則,雇員只能在休産假期間享有一般的薪金。
爲鼓勵已婚人士生兒育女,根據《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案》(第38A章),凡符合以下條件的雇員(包括經理和執行人員),就能享有16個星期的有薪産假:
a)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b) 雇員及丈夫的婚姻是合法的;
c) 雇員在孩子出生之前,已經爲雇主工作了至少3 個月。
新加坡産假的安排限制
在《雇傭法令》下享有12個星期有薪産假的雇員,可以在分娩前的4個星期及分 娩後的8個星期休假。在雇主同意下,雇員則可以在分娩後的12個月內靈活安排 最後4個星期的産假。
在《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案》下享有16個星期有薪産假的雇員,可以在分娩前的4個星期及分娩後的12個星期休假。在與雇主取得共識後,雇員可以在分娩後的12個月內靈活休完最後8個星期(第9至16個星期)的産假。
新加坡雇主是否可以
辭退正在休産假的雇員?
不可以,根據《雇傭法令》的規定,這是違法的行爲。
新加坡雇主是否可以
辭退正在懷孕的雇員?
如果女雇員在懷孕任何期間被無故解雇或裁員,雇主必須向該雇員支付生産福利。
女雇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享有生産福利:
a) 在收到解雇或裁員的通知之前,已經爲雇主工作了至少3 個月;
b) 並且在收到解雇或裁員的通知之前,被合格醫生確認已懷孕。
新加坡雇員是否能享有育兒假?
在《雇傭法令》下的育兒假
非新加坡公民孩子的家長,若符合以下條件並受《雇傭法令》保障,可享有2天的育兒假:
a) 孩子(包括合法收養的孩子或繼子女)不滿七歲;
b) 雇員爲雇主工作了至少三個月。
無論育有多少名子女,每位家長每年最多可享有2 天的育兒假。
在《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案》下的育兒假
在《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案》下,雇員可以享有6天的育兒假。擁有新加坡公民身 份的父母(包括經理和執行人員),只要符合以下所有3個條件,都受到《兒童發 展共同儲蓄法案》的保障:
a) 孩子不滿7歲;
b)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並且
c) 家長爲雇主工作了至少三個月。
育兒假的前三天由雇主付薪,後三天由政府付薪(每日頂限爲$500,包括公積 金)。無論育有多少名子女,每位家長每年最多可享有6天的育兒假。
在《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案》下的延長育兒假
在《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案》下,符合以下所有3個條件的雇員每年可以享有2 天 的延長育兒假:
a) 最小的孩子的年齡介于7 – 12歲;
b)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並且
c) 家長爲雇主工作了至少三個月。
2 天延長育兒假由政府付薪(每日頂限爲$500,包括公積金)。孩子是屬于這兩個年齡組(即(1)孩子不滿7歲,及(2)孩子的年齡介于7至12歲)的新加坡公民,每位家長每年最多可享有6天的有薪育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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