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於美國將放寬無人機出口限制一文中,看空天指出,如果美國尋求改變飛彈技術控制制度(MTCR)的相關規則,將時速650公里/小時以下的航空器降級為II類物項,那對中國無人機的出口也是利好消息。因為,目前國內武器武器和相關物資出口,還是比較嚴格地執行MTCR規定的。MTCR放寬限制,對中國無人機出口商也有利。
外媒稱,中國曾在上世紀80年代向兩伊大量出口「蠶」式飛彈,由於伊朗用這種飛彈來攻擊美國艦船,導致美國對華制裁。後來,中國多架企業因為與伊朗的軍火買賣而被美國制裁。
比如,出口飛彈時至少表面上都會把住載荷質量不超過500公斤、投擲距離不超過300公里這道關。所以,精明的中航工業在宣傳翼龍II時,稱這個最大起飛重量超過4噸的大傢伙有效載荷為480公斤…..
有人或許不解,中國並非MTCR成員國,為啥還要嚴格遵守這個MTCR的規矩?中國作為世界上工業門類最齊全的國家,那麼多黑科技都領先世界,難道還怕美國了不成?
國外給這種飛彈起的名字「蠶式」,還是很形象的。
這一次,我們就扒一扒中美圍繞中國飛彈及其技術出口進行的制裁與反制裁的黑歷史。從武器出口角度,也能看出,在這個世界上,誰來制訂遊戲規則,要不要遵守遊戲規則,關鍵看實力。
我們先來大致了解一些「飛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 (MTCR)到是個啥制度。
話說在上世紀80年代,飛彈和相關技術在世界範圍內不斷擴撒,觸及了美國敏感的神經。試想,如果小國都能像伊朗、伊拉克那樣擁有彈道飛彈或者更厲害的巡航飛彈什麼的,收拾起來可就不好辦了。
伊朗這飛彈,哪裡像得到過中國的真傳啊。
於是,美國攛掇一眾西方國家開始研究防擴散的飛彈技術控制制度。1987年4月, MTCR在英國、加拿大、法國、西德、義大利、日本和美國等國公開宣布生效,此後許多國家陸續加入了MTCR,到目前為止已經有35個國家加入。
最新的國家是印度,去年加入該制度後,這個國家的媒體歡呼雀躍。為啥,因為中國仍然被拒之門外。
中國一家企業,據說就是因為向伊朗出口馬氏體高強度熱處理鋼而遭制裁,你說冤不冤。
MTCR由準則和附件兩部分組成。準則闡述了主要目的,我們稍微多說說這個附件。最初的附件包括定義和分布在兩類中的18個項目(1993年又增加了兩個項目),涉及到具有最高敏感度的I類項目商品和其它敏感的II類兩用項目商品。
I類項目包括項目1和項目2 。在MTCR建立之初,項目1包括能將至少 500公斤有效載荷投擲到至少 300公里以上距離的完整火箭系統(包括彈道飛彈系統、運載火箭、探空火箭)、無人駕駛的航空飛行器系統(包括巡航飛彈、靶機和無人偵察機)以及為這些系統專門設計的生產設施。項目2包括用於項目1中的完整分系統(火箭子級和發動機、制導系統、彈頭和彈頭部件)以及專門設計的生產設施和生產設備。對1類項目 「強烈認定不予轉讓」。它們的出口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允許,即接受國提供具有約束性的保證,保證這些項目只供本國使用。轉讓與否仍由各國政府自主判斷。
中國的東風-11、東風-15彈道飛彈原本用來出口,出口代號M7、M9,被稱為中國的M族彈道飛彈。巴基斯坦是中國飛彈的潛在客戶。圖為東風-15系列彈道飛彈,圖片來自於網絡。
II類包括了能用於實現I類項目的所有兩用設備。II類項目的控制程度相對I類項目松一些,但仍要逐項審查批准。
需要指出的是,MTCR制度並非國際法,它沒有法律基礎,也沒有執行機構,充其量也就是一套成員國達成共識的飛彈和飛彈技術出口指南。在該共識的基礎上,各成員國自己採納和執行,提高發展中國家獲得飛彈和飛彈技術的門檻和代價。
既然沒有核查機制和法律效力,那誰來管呢?答案是世界警察——美國。
美國首次在飛彈出口這個事上搞中國還是在1987年。據說,這一年伊朗在波斯灣使用中國 「蠶」式飛彈攻擊美國軍艦。於是里根政府停止了當時正逐漸正常化的對華技術出口,直至 1988月中國政府表示停止向伊朗出口「蠶」式飛彈,並向美提供足夠的飛彈技術指標以研究對策,里根政府才取消了制裁。
這次摩擦也顯示出最初美國對華武器擴撒制裁的基本特點:大多為限制美國對華技術出口,制裁對象多為中國政府部門,有少部分針對軍貿公司。
巴基斯坦的飛彈家族,據說中國曾以恢復對巴出口飛彈合同報復美國對台出售F-16戰鬥機。
1991年,美國獲得的情報顯示,中國將向巴基斯坦出口東風 11飛彈,並準備向敘利亞出口東風15彈道飛彈。這兩種飛彈確實是當年中國航天為出口量身打造的短程彈道飛彈。
美國認為上述武器的出口行為會威脅中東地區穩定,老布希政府停止了向中國出口衛星零件和高速計算機,禁止美國參與中國的衛星發射活動,並禁止出口飛彈技術到此次涉嫌出口飛彈到巴基斯坦和敘利亞的中國軍貿公司。
中國方面盤算了一下,太不合算,趕快談判。當年9月,中國與美國就中國遵守MTCR事進行談判。奇葩的是,中美雙方都自認為說服了對方。美國認為中國同意遵守MTCR並將按照MTCR要求規範以後的相關物項出口;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則表示中國將考慮遵守MTCR ,美國應解除就出口飛彈一事實施的制裁。後來大陸和台灣的「一個各表」是不是從這裡學的?
隨著中國終止了與巴基斯坦和敘利亞的武器合同,美國對中國企業實施的制裁於1992年 23日得以解除。
儘管F-16戰機載彈量大、航程遠,但不是無人駕駛的,不在MTCR控制範圍內。美國向台灣肆無忌憚地出口這種戰鬥機,極大改變了當時台海兩岸的空中平衡。
小波未平,大波又起。1992年9月,老布希宣布對咱們台灣省出口150架 F-16戰鬥機。美國這一行徑違反了中美聯合聲明,嚴重損害了中國國家主權和利益。
而且這種在武器出口上的雙重標準激怒了中國。中國的對策之一便是重啟與巴基斯坦的東風 11出口合同,同時退出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國參與的關於對中東地區武器出口的談判。
這又導致了美國以對華實施新一輪制裁。1993年8月,柯林頓政府宣布對出口中國的一系列高科技產品禁發出口許可,包括用於空間系統的先進電子設備、技術、儀器以及軍用飛機技術,同時對中國航空、航天工業部進行制裁,包括了8家該領域研究單位和軍貿公司。
沒辦法,中國那時候確實有求於美國,只能談判。在這次談判過程申,美國不承認出口F-16行為違反了中美聯合聲明,而中國則認為沒有違反與美國達成的關於飛彈出口的協議。最終談判以產生新的協議結束,美國於1993年8月取消此次制裁。
然而,新協議仍然各說各話。美國對此次達成協議的說法是中國將禁止出口 MTCR中I類物項限制的地地飛彈,也就是說戰鬥部重量超過500公斤,射程超過300公里的彈道飛彈。而這一要求已經超過了MTCR準則中對成員國的要求,對MTCR成員國來說,出口相關裝備僅僅是「應受到限制」而非「禁止」。
據說,中國曾向伊朗出口紅旗-2防空飛彈,用過霍克的伊朗人最初還瞧不上。中國人說,不買拉倒,回去用老霍克吧。霍克要是還能用,伊朗還買紅旗-2幹啥,最後還是買了。
此後美國試圖通過談判來消除中美上述協議中的模糊之處,但是在美國處理好對台軍售之前,中國不打算和他談這個問題。
進入新世紀以後,中國軍工逐漸崛起,對外出口大增,而且既有國營也有民營企業。於是,美國也改進了制裁策略:美國對中國的防擴散經濟制裁對象由政府層面轉向公司實體層面,制裁手段也由限制出口變為限制進口和凍結資產等,可以說打擊更精確,對公司實體來說更「疼」了。
2001年9月,美國以中國向巴基斯坦輸送飛彈相關物項(包括大量飛彈部件、飛彈技術和技術訣竅)違反了中國2000年關於飛彈防擴散聲明中做出的承諾為由,對中國相關公司進行制裁。該項制裁為期兩年,內容包括禁止向制裁公司出口飛彈、空間技術。
中國現在出口的彈道飛彈嚴格按照彈頭不大於500公斤,射程不大於300公里來執行。M20試圖重振中國M族飛彈在海外市場的雄風。
2003年5月美國對中國北方公司進行制裁,制裁理由為向伊朗負責彈道飛彈發展的舍希德·赫馬特公司出口飛彈技術。美國媒體報道稱,該公司向伊朗方面出口了馬氏體高強度熱處理鋼等物項。制裁內容包括禁止向該公司出口防務產品、服務等,禁止美國政府向該公司採辦產品,兩年內禁止從該公司進口產品。由於北方公司下屬公司涉及民用產品等,因此項制裁每年損失上億美元。
這之後,美國還先後於2003年7月對中國精密儀器公司、2003年9月對北方公司進行制裁。
在美國不斷制裁之下, 2004年9月,中國正式提出加入MTCR,成為 MTCR遵守國。不過,MTCR並未接納中國。
印度媒體選用的這張照片好搞笑,似乎是法國人(中)諂媚印度。而文章標題則是MTCR歡迎印度加入。 印度去年加入MTCR之後很高興,認為自己又加入了什麼大國俱樂部,可以和美國人共享飛彈科技了。呵呵,圖樣圖森破。
這之後,美國始終沒有停止對被認定違反MTCR的中國企業進行制裁。就在2004年9月份,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被美國制裁,理由為將飛彈相關物項出口至其他國家,但國家名稱未公開。此後幾年,又有多家中國企業因為向伊朗出口MTCR清單中的 II類物項,支持其發展彈道飛彈而多次遭遇制裁。
中航工業宣傳翼龍-2無人機最大載荷480公斤,顯然是有滿足MTCR要求的考慮。圖片來自於網絡,版權由攝影者所有。
由於頻繁遭遇制裁,中國也想明白了,與其付出巨大代價加入MTCR,還不如在銷售上小心行事。所以,那之後,中國對加入MTCR的態度變得沒那麼積極了。
從美國對中國企業的「防擴散制裁」來看,其實很多時候關鍵不在於中國出口了啥,而在於向誰出口。網傳中國曾向中東某親美國家出口東風系列中程彈道飛彈,美國就假裝不知道,而中國向伊朗出口馬氏體高強度熱處理鋼,就被認定違反MTCR。所以,中國企業和伊朗做買賣,一直都小心翼翼。
從這個角度來看,即便察打一體無人機在MTCR中降級為II類項目,中國相關企業在出口無人機也最好要小心翼翼,在出口之前,最好做好受益和損失評估。因為,美國人講的不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