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橡皮筋、亂放汽水罐被罰款300元事件引起熱議,政府國會環境及水源委員會主席李美花表示,她能理解人們會感到驚訝,但事件中的三人故意亂丟垃圾,因此罰款有理。她說,相關法律相信是針對亂丟垃圾者,人們不會因爲不小心“掉頭發”而被罰款,但這件事提醒大家即使是小垃圾,也不能隨意亂丟。
8視界新聞近日報道,一名男子在公共場所彈射橡皮筋,而另外兩名男子在組屋單位外的木箱上放置汽水罐,他們各被環境局罰款300元。這兩起件事引起許多網民熱議,在本台Facebook上,一些網民留言認爲亂抛垃圾就該罰,但更多網民批評執法人員小題大作,還開玩笑留言“頭發掉地上會罰嗎?”、“掉了50塊是不是也要罰?”
針對這起事件,政府國會環境及水源委員會主席李美花受8視界新聞訪問時說,在這兩起事件中,這三位垃圾蟲是故意把垃圾留在公共場所的,因此國家環境局有理由罰款。
被問及執法人員是否可以先給予警告,而不是立刻開罰單時,李美花說:“這是可能的,要視乎情況而定。”
她說,但有人就是以爲不會被罰便亂丟垃圾,若環境局執法人員過于寬容,就會更進一步強化這種心態,以爲可以亂丟垃圾。
李美花:能理解人們驚訝 但垃圾積少成多
也是義順集選區國會議員的李美花說,她能理解人們對此感到驚訝,因爲這些東西看似微小,“可是許多垃圾都是從小物件積累而成,當他們累積起來,就會變成一個難看且不衛生的問題。”
“比如說,我每個月和居民們(在社區)撿垃圾時,我們在一個咖啡店外會撿到整百個香煙蒂。”
李美花也說,人們也感到驚訝,因爲通常都也不會因此而被罰款,但“其實這是因爲環境局執法人員不可能無時無刻都在每個地方,這不代表這些行爲不會有損公共衛生。”
“這些事件是很好的警戒,提醒我們無論垃圾多小,都不可隨處亂丟。”
法律僅針對垃圾蟲
另外,針對不少網民留言質疑如果不小心掉頭發、掉收據、甚至掉錢怎麽辦,李美花說,她相信相關法令僅針對那些故意扔垃圾的垃圾蟲。
“我不覺得法律是針對那些不小心在公共場所掉一縷頭發的公衆。法律可能只是針對故意扔垃圾,危害公衆健康的人。”
她表示,有居民會跟她反映,被住家附近的垃圾問題所困擾,但還沒有接到對這兩起事件罰款感到驚訝的反饋。
8視界新聞早前報道,環境局官方資料顯示, 若在公共場所擺放、丟下、放置或亂扔灰塵、泥土、紙張、灰、垃圾、箱子、桶子、貨物等物件,而沒有把這些物件丟在垃圾桶或其他供放置垃圾和廢物的容器內,均屬違法。
同時,若把灰、頭發、羽毛、石灰、沙、廢紙或其他物件拍打、清理、搖動或篩,導致或可能被風吹到公共場所,也屬違法。
國家環境局本月初表示,去年開出3萬9000張亂丟垃圾罰單,比2017年的3萬2000張增加近22%,同期對垃圾蟲發出的勞改令也增加三成,達到2600張。
這起事件引起本地不少媒體報道,新聞甚至引起馬來西亞媒體關注轉發,在《星洲日報》和《東方日報》的社交媒體貼文下方,不少馬國網民也稱贊我國的嚴厲執法,並希望馬國政府也能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