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天(1日)起,民防部隊的消防車、紅犀牛輕型消防車在處理緊急情況時,將能同救護車一樣,豁免受陸路交通法令相關條文約束,可以在交通燈亮紅燈時越過交通路口,以及在非指定U轉路口U轉。
在第二階段緊急醫藥服務分層應對框架下,有關豁免將擴大到消防車、紅犀牛、以及民防部隊旗下其他處理緊急醫療事故、火患或救援工作的車輛。
不過所有可豁免車輛都必須遵守作業程序,以確保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包括在越過紅燈和U轉時,必須啓動警報和閃爍燈來提醒其他公路使用者,以及在駛近交通路口時,須放慢車速並完全停下,進行評估後再繼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