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新加坡的地下淫窟猶如雜草一般生命力頑強,追其原因,難道是懲罰力度太低?
新加坡這座光鮮亮麗的花園城市背後也有著不爲人知的一面……
在新加坡的中心區以南、新加坡河以東,有一片看上去不像新加坡的狹長街區,它由一條寬闊的馬路和兩排低層騎樓組成,沒有什麽新潮建築,也不怎麽幹淨,而且缺乏想象中的秩序。每天傍晚,街上會出現成群結隊的站街妹,形成一道獨特風景。這就是新加坡唯一合法的紅燈區—芽籠。
作爲新加坡唯一的合法紅燈區,每天晚上這裏都有大批合法的“流莺”以暴露的衣著和撩人的姿態吸引著來此尋歡的男人……
“合法”就意味著經營者受到諸多限制!因爲新加坡政府對賣淫這件事畢竟是容忍而並非鼓勵……
因此在很多“聰明人”看來,既然合法的諸多條條框框的限制,那不如铤而走險,“挂羊頭,賣狗肉!”不僅受到限制少,賺錢也多……
在利益的驅使下,新加坡的地下淫窟可以說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56歲的藍女士就是非法按摩院的“媽媽桑”,她在新加坡經營了三家按摩院!其中位于Orchard Towers的二樓和四樓的按摩院提供非法按摩服務……
進入這樣“暧昧”的按摩院是怎樣一種體驗?據了解,有客戶進入藍女士經營的按摩院做全身按摩!他得到的報價50新元30分鍾的全身按摩。然後就被一名30多歲的女性按摩師帶到了單獨的房間……在對其正常按摩10-15分鍾之後,按摩師就詢問顧客“是否想要特殊服務”?
藍女士經營的非法按摩院,很快就被相關部門盯上了!警察突襲了藍女士經營的非法按摩院……警察發現,藍女士的按摩院不僅在經營著非法賣淫的勾當,竟然連按摩院的經營許可都沒辦!
而且,藍女士可不僅僅是經營了3家非法按摩院,她還涉及非法放貸的業務……
眼看已經被查,藍女士表示在自己在警方突襲前4個月已經把生意交給朋友接管了。她的律師要求法院,對她處以800新元的罰款就行……
但是法官表示,在新加坡經營無牌照的非法按摩院,最高罰款是1000新元。如果定罪後還犯罪,將會得到每天50新元的處罰!
看到這裏有很多網友不淡定了!
經營三家無牌按摩院,提供性服務兼協助大耳窿交易加起來所有罪行只罰一千元?比在街上扔垃圾罰的還輕!
我懷疑她是無間道警方的線人,不小心給另外一組不知情的警員給抓了,所以要輕輕放生……
通心粉們,你們怎麽看待新加坡“地下淫窟”屢禁不止的現象?是不是真的因爲懲處力度太輕?快戳“留言”說說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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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前更新)
新加坡實時巴士上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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