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展開行動,驅散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示威者,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強烈譴責示威者的暴力行爲。
當地媒體報道,警方昨晚(1日)午夜過後,展開清場行動,大批防暴警察從警察總部出發,從多個方向,朝立法會挺進,期間施放多枚催淚彈,驅散占據立法會大樓的示威者。
較早前,示威者闖入會議廳,在議員台上塗鴉、在主席的座位後塗寫抗議口號、在主席台前方挂上港英旗、把香港特區區徽章噴上黑漆。
立法會秘書處在示威者占領大樓後,宣布取消原定今天(2日)舉行的會議。
港府行政署也基于保安考慮,宣布政府總部今天暫停開放。
林鄭月娥淩晨4點召開記者會,譴責示威者的行爲極度暴力、目無法紀。
她形容,香港昨天發生的連串事件令人心碎和震驚。警方應對暴力行爲的表現克制,當局會對違法行爲追究到底。
她也澄清,示威者指特區政府沒有考慮他們提出的要求是不確實的,並指部分要求不合理。
她也希望香港社會能盡早恢複秩序。
林鄭月娥說,要當局不展開調查,就釋放所有被捕的人,並承諾不對涉及暴力行爲的人采取行動或豁免罪行,都是不符合法律的要求,政府不能答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