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安全人員在家中燙衣,卻爲300元(約900令吉)的孩子撫養費,與同居女友大吵一頓,結果將手中的熱燙鬥丟向女友,還對她拳打腳踢,昨午被判入獄3周。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12日下午約1時,地點在裕廊東1道第337座組屋8樓的一間單位。
被告林漢忠(34歲)面對兩項控狀,一項指他蓄意傷害43歲菲律賓籍女友瑪麗亞,另一項指他行爲魯莽,危害女友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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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與女友同住在事發單位裏。案發當天下午,被告燙衣服時,因金錢問題與女友大吵一頓,被告一時沉不住氣,將手中的熱燙鬥往女友方向丟,導致女友右大腿被割傷流血。
不僅如此,被告也對女友拳打腳踢,將女友右手臂和雙腳打至淤青。
被告見女友受傷,沒有給予對方治療,反而繼續做家務,女友只好獨自在晚上到黃廷方綜合醫院就醫。
控方庭上表示,被告把熱燙鬥當武器,可造成嚴重後果,被告沒有帶女友看醫生,顯示他沒有悔過之意,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3周。 (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