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女傭工作僅10天,就遭49歲男雇主4度非禮,被逼吻他勃起的下體,換來11個月牢獄生涯!
法官下判時斥男雇主行爲大膽,爲滿足性欲,剝削脆弱無助的女傭,但考慮到被告肯認罪,判他坐牢11個月。
被告是49歲的行銷經理林文良(譯音),面對4項控狀,指他于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間在住家內,4次非禮24歲印尼籍女傭。
被告認罪後,目前被判坐牢11個月。
被告與妻子和兩名孩子住在芬維爾巷(Fernvale Lane)一帶的組屋。
被告在2016年11月24日到中介公司聘女傭到他家工作,一開工就遭被告襲胸和摸屁股,但她沒有舉報被告,因爲她仍尊重對方,也不想讓夫妻之間出現問題,沒想到被告之後行爲變得更大膽。
被告有次沖完涼後,裸著上身步出浴室。他見兒子在客廳,女兒在房間,只剩女傭一人在廚房。被告于是拉起褲管,要女傭親吻他勃起的下體。女傭不肯,但又覺得別無選擇,最後在被告引導下被迫就範。
女傭無法忍受被告對她所做的一切,2016年12月4日晚上10時待被告母親熟睡後逃走。
她之前休假工作,拿了被告給她的80元(240令吉),搭德士到人力部,但發現人力部當時已關門,過了辦公時間,便在附近的巴士站過夜,隔天舉報被告。
以爲對被告有好感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一年內失去哥哥和父親兩名至親,情緒不穩定才會幹案,也誤以爲女傭對他有好感。
律師說,被告的哥哥在2016年6月25日因病過世。父親同年2月中風腦出血,于11月13日過世。
被告一年內失去兩個親人,導致他深受打擊。與此同時,女傭也向被告透露,她是名單親媽媽,有4歲兒子要養,女兒出世後不久便過世。被告當時能理解女傭的痛苦,互相擁抱,誤以爲女傭對他有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