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爲了賺錢,原本當“幽靈司機”的39歲男子,改當“特技車手”制造車禍,每次賺取200元(約600令吉),最後卻落得坐牢38個月下場。
馬來西亞籍被告撒瓦南是詐騙團夥的成員,他在一年多內在公路上制造5起車禍,故意刹車讓跟在後面的車輛撞到,向4家保險公司索取總數16萬2300余元(逾48萬令吉)的保險賠償。
被告昨天承認魯莽和危險駕駛共5項控狀,以及共謀欺騙和提供假資料等23項控狀。
被告在2012年到2013年是一個專門在新加坡制造車禍的詐騙團夥成員。團夥其中一個主謀唐季鵬(41歲)是馬來西亞人。
2012年,被告認識唐季鵬,對方要他充當“幽靈司機”,在車禍發生後去看醫生和報警,然後向保險公司索賠。唐季鵬答應付他300令吉。
但被告後來發現充當“特技車手”好賺,每次能賺取200新元,便改當“特技車手”。他也安排乘客坐他的車,並在事後帶他們去看醫生和見律師,處理索賠事宜。
被告第一次犯案是在2012年5月22日,據案情,40歲的陳文能向唐季鵬借錢,唐季鵬叫他幫忙制造車禍。
事發當天,被告駕駛車子,載著唐季鵬和陳文能,以及另外兩名男子上路。
下午約5時,汽車來到麥波申路一帶,被告故意刹車,結果跟在後面的一輛車子來不及刹車,撞上汽車車尾。
事後,陳文能立刻下車,聲稱自己是司機,跟“肇禍司機”交涉。被告等過後向“肇禍司機”的保險公司索賠。
從2012年5月22日到2013年8月2日間,被告共制造5起車禍,其中一起甚至導致另一輛汽車發生車禍。
案情顯示,2013年2月21日,團夥出動兩輛車子制造車禍。被告負責駕駛第一輛,後面跟著另一名同夥駕駛的車輛。
當機會來臨,被告輕踩刹車器,通知同夥刹車,讓後面的一輛羅厘撞到車尾。而在過程中,另一輛汽車撞到羅厘車尾。(人名譯音)
列警方通緝犯
被告制造車禍欺騙保險賠償,事後遭警方通緝,3年多後落網。
據案情,被告共欺騙4家保險公司,其中一家保險公司懷疑2012年5月22日那起發生在麥波申路的車禍索賠有詐騙之嫌,而于2013年9月24日報警。
經過警方的調查,自稱是汽車司機的陳文能供出被告是司機,並且當時在制造車禍。警方過後通緝被告。
2017年1月12日,被告從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時落網。
涉案的陳文能已在2016年認罪後,被判坐牢30個月。主謀唐季鵬至少仍潛逃。
(圖取自pixab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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