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在新加坡打拼的中國家庭,夫妻雙方會選擇一方入新國籍,另一方保留中國國籍。
孩子呢,就會在21歲前同時擁有中國國籍和新加坡國籍。
但新加坡公民證書上明確寫明,在孩子21歲要宣誓,放棄中國國籍,擁有新加坡國籍或者放棄新加坡國籍,保留中國國籍,這之後就只擁有一個國家的國籍了。
那麽如果超過這個時間了,還沒有宣誓呢?
會被褫奪新加坡公民權!!!
泰國出生、新加坡長大的23歲許青年,父親是新加坡人,母親是泰國人,當年母親挺著大肚子回國探親時,生下了他,他一個月後回返新加坡,取得新加坡公民權。
之後他一直在新加坡生活和讀書,兩年前還被召入伍服兵役,同年9月5日他剛滿21歲時,突然收到移民局的來信,指他是通過血緣或注冊獲得公民權的未成年公民,需要在一年內完成宣誓(Oath of Renunciation, Allegiance and Loyalty,ORAL)才能保留新加坡公民權。
信上注明若要完成宣誓手續,需提交宣誓文件、身份證、公民權證書和證明放棄泰國國籍的文件。
由于沒有泰國方面的證件,他因此得親自到泰國處理這些文件,再到泰國領事館宣誓放棄泰國公民權,才能將所有文件提交當局以完成ORAL宣誓。
要辦理這些程序,許先生需要較長的時間處理。
但當時許青年正在服役,表示多次向長官請假都遭拒,因此無法如期完成宣誓,移民局于是在去年9月5日依法褫奪了他的公民權。
他目前持特別准證(Special Pass)繼續留在本地,每次只能延期三個月,如果下一次不獲准延期,他就必須離開新加坡。
因爲家人都在新加坡,許青年一直在想辦法恢複公民權,雖然之前申請公民權遭拒,但他還是會繼續嘗試申請的。
國防部指青年並未爲了去泰國而請假,也未提交相關文件,因此假期不被批准。
許姓青年在武裝部隊服役期間沒有請假,直到宣誓的一年期限內的最後兩個月,即去年7月才申請假期。
當時,該名青年在部隊裏擔任組長(Section commander),負責新兵的基本軍訓,直至去年9月9日,即已超過法定宣誓的一年期限。
長官當時要他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以申請請假,但他並未提交。若他提交相關文件,武裝部隊會全力支持。
移民局指法定一年內需處理宣誓文件,否則公民權將被褫奪。
根據新加坡憲法,通過血緣或注冊獲得新加坡公民權的未成年青年,年滿21歲後得在一年內完成宣誓手續(ORAL),以保留公民身份。
移民局會在青年年滿21歲時寄信通知,並在青年22歲前六個月再次發信提醒。根據憲法,若一人被褫奪公民權,將不會恢複公民身份。
公民權是一項嚴肅的課題,不容被輕視,個人有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不少網友也給許青年加油打氣!
不管怎麽說,宣誓是件嚴肅的事情,在新加坡未成年人在21歲時一定要認真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