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單位的三面牆都被熏黑。(檔案照)
理工生涉當阿窿跑腿火燒鄰居家,樓上德士叔疑爲幫忙救火無辜遭殃,蒙受二級燒傷入院,連喉嚨也被濃煙熏傷,目前還在加護病房留醫。
《新明日報》昨日(8月9日)報道,住在裕廊西42街第401座組屋6樓的19歲理工生涉當阿窿跑腿,前天下午5時左右放火燒對面鄰居家門外的電動腳車,屋內一對父女爬出窗外危站牆沿求助嚇壞居民。
街坊透露,六旬男屋主和14歲養女當時因火勢太大,無法逃出家門,只好爬出窗外,站在牆沿求助,險象環生,所幸他們沒有受傷,無需送院。但是,住在10樓的51歲男居民卻無辜遭殃,警方在文告中說,男居民當時試圖撲滅火勢,結果雙手燒傷,被送往黃廷方綜合醫院接受治療。
據悉,擔任德士司機的這名男居民蔡金龍已經從黃廷方綜合醫院轉往設有燒傷部門的中央醫院。
負責該區的裕廊集選區議員洪維能昨早9時參加基層活動後也來到現場慰問居民,他告訴《新明日報》,他到醫院探望時,德士叔在微鎮靜的狀態下,無法說話。
“他蒙受二級燒傷,喉嚨也被灼傷,目前已經動過手術,但接下來幾天還需在加護病房留醫,希望他能早日康複。”
理工生今早被控
19歲理工生今早被控,揭露被燒單位屋主兒子被指欠債,殃及一家。
被告陸明多(譯音)今早通過視像系統在放貸人法令下被控,他被指替阿窿當跑腿,點燃稀釋劑放火燒涉案單位,騷擾住在單位的瑪索(Masor bin Umar)一家,不僅造成財務損壞,也造成蔡金龍受傷。
名爲哈比布拉(Habibullah bin Masor)的男子被指欠債,他相信是與瑪索同住的其中一名兒子。記者今早聯系上瑪索的親生女,但她不願對此回應。
控方要求還押被告一周,以便深入追查幕後的非法借貸組織,也將會把被告帶回現場,案展下周五過堂。若罪名成立,他可被判坐牢長達五年,另加罰款5000元至5萬元,以及鞭打6下至12下。
完整報道,請翻閱2018年8月10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