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蓄意散播網絡假信息的報告書出爐。國會特選委員會提出22項建議,采取多管齊下的方式,制止網絡假信息傳播。當中包括立法讓政府應對、制定條例監管科技公司、設立全國框架推動公共教育,以及成立核實信息聯盟等。
22項建議 涵蓋多方面
委員會提出的22項建議,涵蓋五大目標,分別是培養國人具備辨識能力,加強社會凝聚力和信任、推廣核實信息、中斷網絡假信息、應對國家安全和主權威脅。
在立法方面,一旦啓動,打擊網絡假信息的措施包括,更正和發出通知,取下網絡假信息或限制人們登入網站。如果散播假信息將造成嚴重危害,比如影響選舉、擾亂公共秩序、破壞對公共機構的信任,違例者將施予刑事處分。
爲了管制科技公司,政府也應該立法和采取監管措施。委員會表示,科技公司的一般作業是不會對假信息采取任何行動,所以需要立法管制。委員會建議的其他措施還包括,政府可同業界制定一套自願性的指導原則或守則,打擊假信息。
至于科技公司,委員會建議,他們應采取積極步驟避免假信息的問題被放大,比如將可靠的內容優先放上網,或把散播假信息的假戶頭關閉等。
爲了確保公共教育工作擁有所需的範圍和規模,委員會建議政府考慮制定全國框架,以協調和引導這方面的工作。委員會認爲,公共教育必須涵蓋社會各階層,以建立識別能力和媒體素養。爲學校擬定的課程需要擴大,範圍更廣。爲年長人士推出的銀發族資訊課程應加以推廣,教育水平低或對科技不熟悉的人也應該接觸到足夠的推廣活動。
主流媒體和非主流媒體平台必須維護高素質的新聞報道,確保它的公正性、准確性和專業性。委員會建議不同的新聞機構以及其他行業的夥伴考慮成立核實信息聯盟。一旦出現假信息時,能及時辟謠或爲人們提供核實信息的管道。至于政府需不需要參與,委員會認爲這還需要做進一步探討。
對于涉及國家安全和主權的威脅,委員會認爲,政府需制定一套全國性策略,並采取協調性的應對措施,打擊外國政府傳播的假信息。
應付網絡假信息需多元化 政府可適度介入
國會特選會在報告書指出,應付散播網絡假信息的方式必須多元化,不能只單靠政府,媒體公司、科技公司、個人等都有責任確保信息的真實性。
科技的影響力日益增加,可是社會和政府的應對能力卻跟不上,所以應對方案必須能解決這個問題。除了立法,立法以外的其他措施也至關重要,兩者應該具備互補作用。
委員會認爲,政府介入是必要的,雖然立法以外的措施,能建立個人和利益相關者的辨識能力,但這不足以應付網絡假信息的威力和後果。
雖然如此,政府的介入必須適度,應根據假信息的內容和影響力來決定。委員會也仔細考慮了政府介入對自由言論的影響,因此,政府適度介入和設置保護措施將能避免這方面的問題。
有鑒于此,制定新法令是需要的,因爲它將在應對問題的範圍、速度和應變上,提供所需的力度。委員會考慮了立法的限制和隱憂,但按兵不動等待最佳解決方案並不理想,目前更應該盡可能解決當下問題。
特選會一共收到170份書面陳述,其中三份因爲涉及與國外有關的敏感事宜,以及內容屬于人身攻擊,陳述不符合規定,所以沒有被刊登出來。
在3月份舉行的聽證會上,特選會一共聽取了65個機構和個人的口頭陳述。他們年齡介于15歲到80歲。其中,覃炳鑫的口頭陳述並沒有被委員會接納。
委員會認爲,覃炳鑫不是一個可靠的陳述者,他歪曲了他的學術資曆。他也指責冷藏行動不存在對國家的安全威脅,當被問及這些指責時,他承認沒有閱讀或沒有考慮馬來亞共産黨資深黨員的論述。最後覃炳鑫也沒有提供文件,跟進他所提出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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