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的副總裁蘇尼爾古瑪,承認魯莽駕駛撞死人和撞傷人,以及一項酒駕的控狀。(海峽時報
(新加坡4日訊)一晚連上六家酒廊喝了九小時的酒,副總裁清晨醉駕寶馬時不僅打瞌睡,還分神要搖醒一旁睡著的同事,結果撞死左前方一名站在羅厘後面收舊貨的婦女。
《聯合晚報》報道,車禍發生在2016年2月20日清晨,肇禍的副總裁蘇尼爾古瑪(48歲)昨天承認魯莽駕駛撞死人和撞傷人,以及一項酒駕控狀,法官案展本月17日讓律師求情和控方針對刑罰陳詞後下判。
死者陳佩琴(61歲)和丈夫莊傑燕(69歲)白天從事撿破爛的工作,晚上在餐館當清潔工。被告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是一家廢物處理公司的副總裁。
案發前一晚,即2月19日,被告和同事去六個不同的酒吧喝酒,一喝九小時。隔天清晨約6時20分,他們離開烏節路的豪傑大廈,被告開車先送同事回哥烈碼頭的公司,再回兀蘭彎的公寓住家。
與此同事,死者和丈夫將羅厘停在哥烈碼頭最左邊車道、OUE Link的天橋下。夫妻倆每個星期六早上都會去天橋下收紙皮。
當時羅厘亮起停障警示燈,死者站在羅厘後面,將紙皮傳給站在車鬥的丈夫。
大約7時零2分,被告開車來到哥烈碼頭,他感到疲倦,又受酒精影響,已經在打瞌睡。
當汽車轉彎時,被告將目光移開路面,伸手搖醒在睡覺的同事,另一只手握著駕駛盤,結果汽車撞到死者,死者丈夫也從羅厘摔下受重傷。死者過後在醫院不治。
警方接到報案抵達現場,爲被告進行呼氣測試,被告不過關,于是逮捕他。
警方在案發2小時40分鍾後再測試,估計他案發時體內的酒精含量超標,所呼出氣體每100毫升含42到58微克酒精,超過法定的35微克。
死者陳佩琴(61歲)和丈夫莊傑燕(69歲),是親友眼中的恩愛夫妻。(檔案照)
19小時沒休息
被告下班後便去喝酒,19小時沒睡沒休息。
據調查,事發前一天,被告上午約11時上班,他晚上9時30分和同事去喝酒。他們共去了六家不同的酒吧,這些酒吧位于豪傑大廈和哥烈碼頭等。他們在每家酒吧喝了半杯到半品脫的啤酒。
被告是在隔天清晨6時20分離開酒吧。換句話說,他19個多小時沒休息。
死者13肋骨斷
妻子13根肋骨撞斷,整個人抛飛摔在車蓋上奄奄一息;從羅厘墜下的丈夫愛妻心切,急得大喊被告去幫愛妻。
根據案情,死者被撞後,整個人飛上寶馬汽車車頂,再重摔車蓋上。跌落馬路的死者丈夫掙紮起身,看見妻子倒臥車蓋上,嚇得急喊被告去幫她。
根據驗屍報告,死者身體九處骨折,包括肋骨和大腿骨等,單是肋骨就有13根斷掉。她過後被送入醫院,因傷勢嚴重不治。死者丈夫則左膝蓋骨折和左手腕撞傷。
來自/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