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一名男子在家對妻子動粗,當私人出租車司機時又疏忽駕駛撞傷人,昨天多罪齊發,被判坐牢四個月又五天、罰款3000元及吊銷各級駕照12個月。
被告孫國文(35歲,譯音)和大他九歲的妻子薇薇恩(44歲)育有一個五歲兒子,曾當送貨司機和Grab私人出租車司機。
被告是在今年2月5日到8月23日恐嚇薇薇恩並對她動粗。其中在7月23日,被告和薇薇恩因兒子撫養權問題而吵架。薇薇恩收拾行李,打算帶兒子到朋友家住。
被告破口大罵,大力推她的頭,並刮了她一巴掌。薇薇恩把自己和兒子鎖在房裏,然後打電話報警。
8月23日那次,被告要薇薇恩睡客廳,薇薇恩拒絕。被告氣得拿走她的手機和屋子鑰匙,把它們放在自己的枕頭下睡覺。
薇薇恩趁被告睡著,試圖拿回手機和鑰匙,沒想到吵醒了被告。被告邊罵她邊把她推向牆壁,抓住她頸項,弄傷她胸口。
根據案情顯示,家事司法法院曾于今年2月17日發出個人保護令給薇薇恩,以制止被告對她使用家庭暴力。
被告在當私人出租車司機期間則曾撞傷人。去年10月27日清晨6時許,被告開車送乘客到伊萊雅路的一座公寓。乘客下車後,被告開車離開,不料撞倒在散步的女居民嘉莉拉(58歲)。公寓女保安打電話報警。嘉莉拉過後被送入醫院。
根據醫藥報告顯示。嘉莉拉的左腓骨骨折,右腳踝撞傷,醫生給她20天病假。
被告共面對10項控狀,包括抵觸個人保護令、恐嚇、蓄意傷人和禁锢妻子,以及疏忽駕駛導致他人受重傷等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