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制度是我國社會安全體系的重要一環,政府未來將繼續在平衡個人責任與共同分擔兩項原則上,針對制度進行探討及改良,以助國人應付退休後生活所需。
國會昨天三讀通過公積金(第二修正)法案,進一步簡化公積金入息發放的程序,同時讓會員能靈活使用公積金存款。
這包括啓動機制,允許2013年或之後滿55歲的會員,在達可領取入息年齡(現爲65歲)後,選擇一次過從退休戶頭領取高達20%存款。
法案修正也讓退休存款計劃下的公積金會員在到了70歲時,自動獲得每月入息發放。措施將從2018年起實行。目前,該計劃會員一旦到了可領取入息的年齡,必須提出申請,以啓動入息發放。
人力部長林瑞生在國會爲法案提出二讀時說:“此次修訂公積金制度能爲會員提供更大的靈活度,讓他們選擇如何運用退休戶頭存款……簡化程序也將爲會員帶來更多便利。”
共有五名國會議員和三名官委議員針對法案修正發言。他們大致上對法案表示支持,但同時對部分條款提出疑慮,尤其是允許會員一次過提取退休款項。
李美花(義順集選區)說,允許達可領取入息年齡公積金會員一次性提取部分款項,將能幫助他們應付眼前較爲迫切的需要。但她強調,政府須加大向民衆解釋公積金用途的力度,例如提供更多免費咨詢等,以確保國人能了解如何善用公積金度過晚年。
方榮發(後港區)對該措施表示支持的同時,也質詢政府爲何不考慮將會員可提取一次性存款的最低年齡提前至55歲。他說:“既然會員55歲或以後,仍不能動用大部分公積金存款,若他們已決定提取這筆款項,何需規定他們過了可領取入息年齡後,才能這麽做?”
官委議員陳奕光副教授則擔心,該措施造成會員忽略爲退休生活做財務規劃的重要性。
他說:“允許會員一次性提取款額或許能讓他們用來應急,但也有人會認爲這相等于發了筆橫財,而隨意將錢花掉,最終可能在退休後,沒有足夠生活費度日。”
林瑞生在總結辯論時說,議員的言論反映出多數國人對于公積金制度的兩極化觀點。他指出,有鑒于此,公積金咨詢團在探討應如何改善該制度時,決定采用一種平衡的方式,讓會員能更靈活地使用存款。
他說:“咨詢團決定只讓會員一次過提取高達20%退休存款,就是爲了確保他們不會過度提款,導致將來無法應付退休所需。會員到了65歲,已准備退休,可比之前更好地爲自己退休生活做規劃,所以咨詢員建議規定他們到了那個年齡後,才能決定是否提款。”
修正法案也進一步簡化會員爲親人填補戶頭的程序,包括讓年長會員的伴侶或兒女,在符合最低退休存款條件下,直接從自己的普通或特別戶頭撥款填補對方的保健儲蓄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