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投資者盡責治理原則》昨天出爐,本地投資社群希望以此推廣“盡責治理”(Stewardship)理念,鼓勵投資者以負責任的行爲,促進全體利益相關者的長期利益。
這套盡責治理原則共有七項原則,由盡責治理原則工作組制定和推出,工作組成員包括本地投資社群的多家機構和業者,並獲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交易所支持。
盡責治理觀念,指的是一家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包括管理層、董事會、股東,甚至客戶,都能抱持“所有者”心態,爲公司的長遠發展負起相應責任。昨天出爐的七項原則不具強制性,旨在引導投資者以積極和負責任的心態對所投資企業進行管理。
盡責治理原則指導委員會主席、亞洲盡責治理研究院(Stewardship Asia Centre)總裁王文輝說,本地投資環境蓬勃發展,多數企業和投資者都能遵循法規、盡責管理。不過,在推廣盡責管理的理念方面仍有待改善。“盡責治理原則旨在鼓勵投資者和企業,自發推行盡責治理精神和良好治理行爲,從而長期保持負責任的良好表現。”
亞洲盡責治理研究院的文告顯示,包括淡馬錫控股、新加坡投資管理協會和資産管理公司貝萊德(Blackrock)在內,目前已有超過30家投資機構和基金經理支持這套原則。金管局昨天也對盡責治理原則表示肯定。
金管局發言人指出,股東的盡責治理,是加強公司治理的有力輔助。 企業股東,尤其是機構投資者,如今可以根據盡責治理原則,與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進行更有效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