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執政黨議員強烈批評和質疑工人黨提出舉行全國公投,以及組成參議院的建議,引發朝野激烈交鋒。工人黨議員林瑞蓮、劉程強、畢丹星、費沙,
以及該黨非選區議員陳立峰、吳佩松昨天都闡述設立參議院的建議。多達16名人民行動黨議員和官委議員則在演講或者補充提問時,對工人黨的建議表示質疑,甚至強烈批評。
1. 參議院參選條件如何制定
李智陞(裕廊集選區):請問由專業人士和專家組成的參議院需要符合哪些條件才可以參選?
畢丹星(阿裕尼集選區):我們認爲,參議院選舉委員會(簡稱SEC)將接替總統選舉委員會(簡稱PEC),因此同一組人將審議什麽人適合參選。兩個委員會的運作非常相似,須確保參選人可履行監管職責,也有相關的資曆。
普傑立醫生(白沙-榜鵝集選區):PEC目前沒有特定合格人選限制,而是審議什麽人可參選。但SEC要避免超過16人參選,那麽委員會到底以什麽考量,決定第16人可參選,而第17人不夠好?
劉程強(阿裕尼集選區):我想澄清,工人黨提出民選總統制度的替代模式,它當然不是完美的,所以我們要關注本質上的差異,看看哪個制度比較好。民選總統制度推行25年,遇到問題就修憲,所以這個參議院制度若被接受,也會有這個問題。我們應該辯論的是本質,這兩個制度之間的利與弊,而不是著重在細節。
尚穆根(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SEC的行事和運作如同PEC,那麽篩選標准是否與目前選出民選總統的一樣?
陳立峰(工人黨非選區議員):是非常相似。
劉程強:就如我所說,我們設計了框架,但細節可能需要調整。
尚穆根:我問了一個簡單的問題,就是篩選標准有多大的差異?“相似”指的是什麽?
貝理安(工人黨非選區議員):篩選標准有非常相似的條件,因爲這還是一個監管角色,只是從民選總統轉移至民選參議院上,所以會考慮財務管理能力等。不同之處在于,不會有一套特定的硬性標准。
尚穆根:但那就像現有PEC根據申請者資曆和能力,審議能否參選的途徑。所以,我們會有16名合格參加民選總統選舉的人。另外,你是否知道PEC不限制可參選的人數,但在你的建議制度下,SEC只選出首16人,完全交由他們決定?
貝理安:在這方面,兩個篩選的機制確實很相似。
普傑立:所以,這八名參議員實際上是八名總統,而工人黨認爲“集體智慧”是一個較好的制度。
2. 合格參議員少于八人怎麽辦
尚穆根:如果在參議院選舉中,少于八人合格可以參選,或者少于八人挺身而出參選,那會發生什麽事?
貝理安:我想,目前的民選總統制度也可能出現類似情況。在(行動黨的)制度下,如果沒有人挺身而出參加總統選舉,那要怎麽辦?我們有信心會有足夠的人選願意參選。我想你提出的難題,是所有競選制度可能面對的難題。
3. 參議院是否會導致政治僵局
許寶琨醫生(宏茂橋集選區):倘若參議院出現僵局,(動用儲備金的)議案將交回國會表決,那爲什麽事先要把議案交給參議院考慮?
畢丹星:這是程序上應該做的,若在任政府要動用儲備金,就須由參議院決定,但未必每次都是四人支持、四人反對的僵局。就算這確實可能是個問題,也不排除在參議院演變的過程,加入多一名參議員(使參議員人數達奇數)來解決這個問題,但這是一個簡單直接的答案,關鍵在于讓參議院履行職責。另外一個可能性就是由參議院主席投下決定性的一票。
4. 如何避免參議院過于政治化
謝邕邕(官委議員):我認同其他國會同僚的擔憂,總統一職是否會被政治化,因此我想要詢問工人黨要采取怎麽樣的措施,確保參議員選舉不被政治化,以及選出的八名參議員在決策時,不會有政治考量?
畢丹星:我認同,一旦有競選程序,就必定有某個程度的政治化,而這其實也會發生在民選總統制度。問題在于我們是否要保留總統應該扮演團結國人的象征性角色,而有一個由人民選出參議院。參選的人需要凸顯他們的資格,說服選民並尋求他們的支持,這過程中盡管會有一定程度的政治化,但我想這會比總統一職被政治化來得理想。
5. 如何確保參議院有多元化背景
余家興(蔡厝港集選區):目前,總統顧問理事會成員包括資深公務員和退休法官等,背景非常多元化。工人黨建議的參議院,能否通過選舉得到這樣的多元化,確保有從商經驗者,熟悉政府運作的公務員,或者精通法律的法官等?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
畢丹星:我想不出理由,爲什麽這些人無法參加參議院的選舉。他們可以參選。
余家興:他們當然可以參選,但問題是總統顧問理事會目前是通過委任的方式組成,而多元化背景有助向總統提供不同觀點,決策時有更全面的考量。但他們若參選,可能因爲無法發表有煽動力的公開演講,結果無法當選。
畢丹星:我認爲,這是SEC以及委員會評估的參選人的責任,SEC應該致力選出他們深信可以很好地履行職務的參議員。
6. 是否應該舉行公投
普傑立:曆史與國際事件證明,公投必須用在迫切和直截了當的議題上。這迫切嗎?你無法說明它需要在這三兩天發生……脫歐的情況就是如此,兩項複雜的提案由公投決定,許多投票的人並不清楚他們爲什麽而投。公投的另一個替代形式是全國大選, 人民行動黨就曾在競選宣言中提出民選總統制,下屆大選工人黨也大可在競選宣言中闡述如何執行參議員制。
貝理安:如果課題不迫切的話,我們爲何在這個時候提出法案呢?你提及大選,民選總統制改革的計劃沒有在2015年大選公開給選民,不能憑大選相等于公投來說明選民同意這些建議。
普傑立:公投應該用于國家主權問題。今天在國會提出的這項法案是爲了加強我國政治、民主和憲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