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師和前雇主爲薪水糾紛從人力部鬧到高庭,雇主最終只須支付它所承認拖欠的900元。然而,雙方的律師費估計超過引起爭議的數目。
中國美容師金庭(譯音,40多歲)稱雇主Beauty Hair拖欠大部分薪水,向人力部投訴後獲得5212元。然而,Beauty Hair卻堅持僅未支付她九天總共900元的薪水,于是上訴至高庭。
Beauty Hair上訴得直,在扣除借給金庭的300元後,只須付她600元。目前有待高庭審理雙方律師費由誰承擔和金額多寡。
可是,上訴所涉及的律師費,相信超過涉案的金額。無償代表金庭的律師林勇透露,律師爲這類的上訴一般收取5000元至一萬元。林勇律師說,雖然有時候上訴並不符合經濟效益,可是“有些人是爲了原則而不考慮費用”。
《聯合早報》聯絡不上Beauty Hair和它的代表律師江金洋。金庭則已回中國。
金庭持S准證在Beauty Hair當美容師,月薪2600元。Beauty Hair認爲她表現欠佳,只雇用她約三個月,即從去年8月29日至11月13日。金庭指Beauty Hair僅付她876.30元,拖欠她剩余的薪水,爲此向人力部投訴。
然而,Beauty Hair辯稱,它只拖欠金庭11月裏九天的薪酬。助理人力部總監下令Beauty Hair在扣除金庭向它借的300元後,支付她所拖欠的5212元薪金。Beauty Hair不服而提出上訴。
昨天,高庭法官朱漢德發表判詞,推翻助理人力部總監裁定Beauty Hair拖欠金庭5212元薪水的裁決。法官指出,金庭稱她只收到876.30元,但付款憑證和Beauty Hair當時的記錄都沒有這個數目。
此外,金庭所傳召的同事供證時稱,她只是看到金庭在付款憑證上簽名,但不清楚對方收到多少錢。
針對助理人力部總監看不明白付款憑證上的數目,便完全不考慮憑證的做法,朱漢德法官表示他不認同。他說:“付款憑證是唯一的付款記錄證明,且不受爭議的是金庭在憑證上簽名。”
金庭的說法是,她是被騙在憑證上簽名、憑證是僞造的以及雇主同時給她一疊文件簽名。可是,她傳召出庭的同事卻確認,看見金庭自願在憑證上簽名,同時收下一些錢。金庭的中介也證實,她在離職後的隔月,即去年12月,投訴沒有收到11月的薪水,當時並沒有提到雇主拖欠8月至10月的酬勞。
因此,法官下令Beauty Hair支付金庭所拖欠的11月薪酬,即900元,但在扣除她所借的300元之後,只須給她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