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新加坡乒乓男隊前國手李虎面對紀律問題,他的母親爲了幫兒子,被指想以2000歐元賄賂乒乓球總會技術主任,昨天被控上國家法院後隨即表示要認罪,但在認罪時卻對案情有異議,結果法官拒絕讓她認罪。
中國籍被告蘇鳳仙(54歲,譯音)沒有代表律師,她在一名男子陪同下前來國家法院面控,李虎(28歲)並沒有陪她來。
蘇鳳仙面對一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被指在今年10月17日,提出給乒總技術主任(Technical Director)黎仕漢2000歐元(約3000多新元)酬勞,希望他能從寬處理兒子李虎的紀律懲處。
由于她表示要認罪,法官案展下午審理。不過,她在下午認罪時,聽了控方念出的案情後,卻對部分內容表示異議,結果法官拒絕讓她認罪,案展12月1日進行審前會議。她以1萬5000元保釋。
主控官桑吉副檢察司昨天在案情中指出,今年10月14日,被告在中國接到李虎的電話,獲知他帶女友回宿舍過夜,而面對乒總紀律行動後,立即打電話給黎仕漢,幫李虎向黎仕漢求情,遭黎仕漢拒絕。
同月17日早上約7時,被告飛來新加坡,與李虎一起去找黎仕漢再向他求情,黎仕漢表示有關事件已交由紀律委員會調查,再次拒絕她。
由于李虎一再表示後悔,並且很想留在乒總,母子倆決定再向黎仕漢求情。
主控官指被告在同一天上午約11時30分,再次向黎仕漢求情被拒後,取出一個放了2000歐元的信封,要把信封交給黎仕漢。黎仕漢知道她的意圖,立即叫被告離開。被告過後將信封交給李虎。有關的信封後來被貪汙調查局起獲。
不過,蘇鳳仙卻對這一說法表示異議。她稱,當天是要請黎仕漢吃午餐。她取出信封想給黎仕漢,但最後收了起來。她一句話也沒說。此外,蘇鳳仙否認過後把信封交給李虎。
主控官指蘇鳳仙的說法與案情有很大出入,法官表示同意,拒絕讓她認罪。
原籍中國湖北的李虎在2010年加入乒總,並在2011年取得公民權,代表新加坡參賽。他曾與我國首號球員高甯攜手奪得國際乒總職業巡回賽總決賽兩屆男雙冠軍、2014年仁川亞運會男雙銅牌,以及2014年共和聯邦運動會男雙金牌。
李虎被視爲新加坡男子乒乓球隊的接班人,後來因一再觸犯內部條例,最終于上個月24日被乒總開除。
蘇鳳仙面對的行賄控狀,如果罪成,可被罰款高達10萬元,或坐牢長達五年,或兩者兼施。